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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639号(医疗体育类275号)提案答复的函
  • 索引号: 2019-05-00149 发文字号: 医保函〔2019〕108号
  • 发布日期: 2019-12-03 发布机构: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639号(医疗体育类27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19-12-03 访问次数: 字号:[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2639号(医疗体育类275号)提案答复的函

医保函〔2019〕108号

孙洁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医疗健康类电子卡融合发展、安全可靠、落地惠民的提案》收悉,经商公安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紧紧抓住机构改革重要窗口期,全力推进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旨在解决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目前项目正在实施阶段,进展顺利。

为满足群众医保身份识别方面多样化需求,我们将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双卡识别模式落实到医保信息化建设中,参保人根据就医习惯,自主选择社保卡或身份证就医结算。同时为适应参保群众和互联网发展需要,我们将进一步改进与完善,将基于全国医保基础信息库,为进入信息库的参保人员自动生成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基础信息库中的参保人员一人一码,用于医保身份识别、医保结算、移动支付等场景,并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网站、手机应用以及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渠道提供服务能力的开放与共享。国家层级医保信息系统中将建设电子凭证中心,用于统一管理全国的医保电子凭证,提供电子凭证生成、管理、验证、签发渠道管理等服务。安全管理方面,根据医保电子凭证不同使用阶段,通过生物特征识别如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方式实现实人认证,同时启用安全风险控制,参保人使用电子凭证存在安全风险时即时提醒及验证。

系统开发过程中,注重顶层设计和对地方的指导。今年7月份,印发《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指南》,明确要求各地在建设过程中须贯彻使用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和中台服务,依托全国统一的技术体系和架构,建设本地全新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要求各地按照全省数据集中原则,实现国家和省级数据两级集中。

公安部组织建设的“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面向居民及行业用户提供网络身份认证服务,目前已在多个领域得到应用。卫生健康部门推行的电子健康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行的电子社保卡,都给群众提供了更多的便捷。下一步,我们会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沟通,推进建设融合式发展体系,建立信息共享交换机制,提高政务数据开放与共享水平,不断提高参保人就医便捷性。

感谢你们对国家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