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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795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9-08-14 访问次数: 字号:[ ]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6795号建议的答复

医保函〔2019〕72号

耿福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市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慈善帮扶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银保监会、红十字会,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医疗保障问题,健全“保基本、全覆盖、守底线”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全民医保应保尽保,加快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形成综合保障链条,实现梯次减轻参保群众费用负担。

一、发挥基本医疗保障主体作用

目前,我国基本医保全民覆盖的目标已基本实现。全民基本医保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据统计,基本医保覆盖超过13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70%左右,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职工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一些地方还对部分门诊大病参照住院进行管理支付,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

二、增强大病保险保障能力

大病保险于2015年全面建立,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对高额费用患者给予进一步补偿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为提高大病保障能力,2015年以来国家明确从当年居民医保人均新增财政补助中划出一定额度用于大病保险(2015年20元、2016年10元、2018年20元、2019年15元)。2019年,国家普惠性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统一并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至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同时,对贫困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全面取消封顶线。

三、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为进一步编密织牢医疗托底保障安全网,各地在做好资助困难群众参保的同时,稳步拓展救助对象范围,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目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普遍达到70%以上,多数地方已取消特困人员救助起付线,年度住院救助限额普遍达到3万元-5万元,其中北京、上海、重庆等地超过8万元。

四、统筹做好城镇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工作

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下,城镇居民通过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其中,职工医保覆盖就业人口,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明确退休人员不缴费。居民医保覆盖职工医保以外的农村人口和城镇非就业人口,采取普遍性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财政给予特殊补贴。

从制度安排看,包括城镇困难居民在内的各类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存在政策障碍,按规定缴费即可享受相应的待遇。参保居民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医疗费用还可以通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保障制度得到进一步保障。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低收入救助对象条件的城镇贫困人口可按规定申请获得医疗救助,进一步减轻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国家医保局协同相关部门推进抗癌药降税降价,开展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将17种药品纳入医保目录,价格平均降幅56.7%,启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同时,全面提高医保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为需要跨统筹区异地转诊的大病患者及时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服务,减少参保群众跑腿垫资。

五、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大病患者救助

社会慈善力量的积极参与是对基本医疗保障和政府救助的有效补充。国家颁布实施《慈善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支持包括慈善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和社工机构参与大病患者救助。国家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救助与慈善事业衔接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完善需求导向、信息共享、统筹协调、激励扶持等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引导慈善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慈善医疗援助项目,支持、引导慈善组织通过捐赠资金、物资,积极参与大病患者救助。

中央和地方财政还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或彩票公益金等形式对社会组织给予补贴。如,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下设的小天使基金与天使阳光基金2009年申请并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设立了贫困大病儿童救助项目,截至目前已累计获得12.6亿元彩票公益金支持,救助贫困白血病、先心病患儿4.4万余人。在对贫困家庭患儿给予医疗费用资助的同时,该儿童救助项目还积极倡导行业资源整合,推动成立我国首个儿童大病救助联盟,连续三年主办儿童大病救助论坛,积极构建社会各界多方参与的慈善助医综合格局。在慢病患者救助方面,红十字基金会2015年设立慢病关爱基金,开展了涵盖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血友病等患者的公益活动,宣传健康防治知识、组织义诊筛查,受益患者超过82万人。同时还通过线上平台,组织21万人次医生参加各种公益讲座、义诊等,培训专业医生7000多名。

特别是健康扶贫工程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推动建立中国大病社会救助平台,指导包括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在内的社会组织设立专项扶贫基金、支持企业、基金会开展健康扶贫公益项目,实施贫困人口光明扶贫工程,整合社会慈善资源帮助贫困人口免费治疗白内障。同时,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为慈善组织参与大病患者救助提供政策便利,一些慈善组织、爱心企业通过捐赠资金、创新项目,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健康扶贫需求。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中国大病社会救助平台全面对接民政部确定的20家网络募捐平台,动员66家慈善基金会组建大病救助联盟,整合大病救助公益项目665个,整合各类慈善救助资金420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各类慈善组织实施的医疗帮扶项目每年惠及1000多万人次,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高额费用负担。

您提出的建议,是我们在实施《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重点关注的工作,我们将在健全完善医保扶贫长效机制中统筹加强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部门协同,支持慈善力量广泛参与,进一步健全机制、优化服务、整合资源,探索建立医疗保障防贫减贫长效机制,合力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