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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314号(医疗体育类48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0-10-16 访问次数: 字号:[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3314号(医疗体育类489号)提案答复的函

医保函〔2020〕115号

农工党中央:

农工党中央提出的关于从源头解决原料药垄断的提案收悉,现依据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短缺药品价格的动态监测

2019年底,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依托省级药品招标采购机构,综合运用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提醒告诫、成本调查、信用评价、信息披露等手段,促进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同时依托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指导中心推进平台药品供应异常监测,对急(抢)救药品、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监管。截至目前,已对数十家企业的药品价格问题开展调查,对20多家企业进行了约谈告诫,并且将掌握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二、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营造公平规范交易秩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设的要求,我局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基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买卖合同关系,发挥医药产品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促进医药企业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促进医药产品价格合理回归。《指导意见》将“滥用自主定价权导致药品涨价、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且拒绝纠正”等行为作为失信事项列入评价范围,对失信情节较轻的拟采取书面提醒告诫或提示失信风险信息等措施,对失信情节较重的拟采取减少或中止采购其生产的药品耗材。同时,研究制定了配套操作规范和裁量基准,指导各地认真抓好落实。

农工党中央所提建议深刻剖析原料药垄断问题,原因分析透彻到位,对我们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短缺药保供稳价决策部署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我们持续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感谢农工党中央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希望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