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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做优疫情防控“加试题”
日期:2020-11-10 访问次数: 字号:[ ]

截至8月21日,湖北已将省扶贫办2020年6月提供的564.9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实现了“照单全收、应保尽保、不落一人”。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这场大考中,湖北省医保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医保脱贫攻坚,以战时状态调整医疗保障措施,以战斗姿态和善于作为的科学态度做优疫情防控这道“加试题”,为打赢脱贫攻坚的收官之战提供了坚强支撑。

特事特办,紧急调整医保支付及报销政策

按照“两个确保”要求,迅速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医保报销政策,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全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打消患者和疑似患者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放心去医院就诊。

及时将火神山、雷神山等15家新增救治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医院,及时下发支持医疗机构救治政策措施,要求各经办机构紧急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医保资金,确保医疗机构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

疫情期间全省各地经办机构共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医保资金35.72亿元。

图1:武汉市医保中心和武汉火神山医院签订协议

统筹兼顾,解决好门特慢病患者购药问题

疫情暴发后,针对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购药难题,明确提出扩大定点药店范围,推动省互联网医保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打通处方流转、在线医保结算、药品配送到家等渠道,满足群众求医购药需求。疫情暴发以来,共将1643家定点药店纳入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重症(慢性)病患者的购药需求得以满足。同时,规定具备互联网诊疗服务资质的公立医疗机构可为常见病和慢性病参保患者试行开展互联网复诊、互联网医药咨询等“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让群众足不出户享受医疗资源,有效降低疫情期间交叉感染风险。

调整价格,降低群众核酸检测负担

联合省卫健委发文,在全省临时新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体(IgM/IgG)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制定封顶价格,将最高限价调整为132元/次,抗体检测项目最高限价调整为40元/项,降低群众、财政和医保负担。

同时,在全国率先将非新冠肺炎人员核酸、抗体检测项目疫情期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乙类管理,切实减轻参保群众检测费用负担。

专项治理,确保疫情期间应保尽保

为防止贫困人口在疫情期间因收入减少、失业、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导致职工医保断缴、因疫致贫返贫的发生,医保部门配合扶贫部门认真排查,及时对接,全面做好贫困人口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关系转移接续衔接工作,确保贫困人口100%参保。

截至8月21日,已将省扶贫办2020年6月提供的564.9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实现了“照单全收、应保尽保、不落一人”。

综合施策,确保医保倾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医保扶贫政策要求,全省医保系统从差异化参保补贴、提高基本医保报销比例、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和提高医疗救助比例等多个层面规范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为确保医保扶贫政策更加精准全面落实,着力打造精准扶贫监控系统,对全省37个贫困县中各级医疗机构的每个医生工作站,利用智能规则库和自动化数据引擎,实时对医生医疗服务行为进行分析监控、提醒告诫和信用评价,对扶贫人口和相应的保障待遇提供精准的识别和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2020年1-6月,贫困人口就诊659.07万人次,发生医疗费用45.4亿元,基本医保报销29.88亿元,大病保险报销2.15亿元,医疗救助支出4.64亿元。

优化流程,确保疫情期间服务畅通

疫情期间,充分利用OA办公系统和QQ、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方式实现网上在线办公,尽最大努力提供“不见面”服务,及时公布医保经办服务有关信息,安排专人负责、专人值守、专人答复,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医保服务畅通。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在全省地市实现贫困人口市域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极大方便了贫困人口享受医保待遇服务。

图2:武汉雷神山医院医护人员为患者鼓劲加油/中新社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专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