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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224号(社会管理36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0-11-13 访问次数: 字号:[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4224号(社会管理362号)提案答复的函

医保函〔2020〕170号

霍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出院后的慢病随访管理纳入医疗服务由医保支付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慢病随访管理项目的价格和支付政策

目前,患者随访管理已是医疗服务的组成部分,许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内涵中包括随访,各地在制定调整项目价格水平时将对随访成本因素予以考虑。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二、关于鼓励慢病随访管理与分级诊疗相结合

在慢病管理政策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相关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推动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坚持医防协同,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慢性病防治服务。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

在医保支付政策方面。各地已普遍对患者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差别支付政策,支付比例差距拉开5-10个百分点,以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三、关于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做好随访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提出,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积极为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慢性病复诊、慢性病复诊随访等服务。

2019年我局印发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医保办发〔2019〕47号),目前已将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复诊服务依规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此外,国家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要求,建立健全疾控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借助区块链、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为群众提供慢性病防、治、康、管的全流程健康管理服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