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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应保尽保引入“权重法”
日期:2020-12-24 访问次数: 字号:[ ]

2019年湖南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76.48万人,除参军、服刑、入学、户口外迁等“六类人员”17852人外,其余574.69万人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对各类困难群体参保资助资金达12亿元,有力保障了各类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是国家明确的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和底线指标。为圆满完成这项硬任务,筑牢底线,湖南省医保部门多措并举齐发力。其中,引入“权重考核法”有效确保政策实效,彰显了基层的实践创新。

权重考核法,即将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绩效考核范围,从基金征收进度和缴费人数两个维度,科学设置权重,严格进行考核,推动各地认真履职尽责,实现基金征缴和参保人数双提升。

湖南制定出台《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实施方案》,省、市、县三级医保、税务部门联合成立推进基本医保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基本医保全覆盖工作的领导。通过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业务经办信息采集、数据库动态更新等措施,建立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服务组织的作用,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和核查,对城乡居民参保情况开展入户调查登记,拉网式摸排;加强医保、税务、公安、教育、民政、扶贫等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建立多渠道动态更新基础数据机制。在此基础上,全省医保、税务、财政部门联合开展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攻坚行动,做到“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逐级压实责任,倒排工作期限,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并对各地完成任务情况依据设置的权重进行严格考核。权重考核法凭数据看实效,实践中体现了良好的激励作用。

与此同时,湖南医保部门还用“四到人”工作法确保贫困人口参保“不漏一人”。“四到人”,即根据贫困人口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特殊情况,总结了未匹配参保的六种情形(参加职工医保、参加学生医保、死亡、户口外迁、服刑或外逃、参军),明确要求建立这“六类人员”核实工作台账,保存有效凭证资料,做到摸清参保底数到人、核准参保状态到人、台账精确管理到人、数据同步更新到人。“四到人”的管理为实现参保“不漏一人”提供了精细化的工作支撑。“四到人”的技术支撑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比对机制,健全台账管理。省医疗保障局与省扶贫办密切配合,在全省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医保与同级扶贫部门信息共享比对机制。每月初统一比对上月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数据信息;统筹做好省内异地参保贫困人口和边缘人口参保状态核实比对,积极配合做好省际间异地参保信息核查。省医保局开发了全省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大数据分析平台,接入湖南省脱贫攻坚“三个落实”动态管理系统。通过数据分析平台,省级层面可以随时调度各地贫困人口参保情况和“一站式”结算情况;市、县两级医保部门也可随时了解本地贫困人口参保实际情况,并按月比对全省参保数据。根据医保信息系统参保数据与国扶系统贫困人口数据比对结果,重点核实未匹配的数据信息,既高效又精准。

图1:湖南省医保工作人员在医院一站式结算窗口现场了解贫困人口参保和待遇享受情况

用清晰的分类资助政策确保应保尽保是湖南医保的又一特点。根据近年来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持续提高的实际情况,为减轻困难群众参保缴费负担,省级医保、财政等部门统一明确各类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标准: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县市区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给予 50%以上的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定额资助;针对边缘户(指人均年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可能出现漏保的问题,明确边缘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县市区按照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资助标准的50%给予资助,所需资金从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中列支。2019年全省对各类困难群体参保资助资金达12亿元,有力保障了各类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图2:湖南省医保工作人员深入贫困地区宣传医保扶贫政策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全力推进基本医保全覆盖和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参保总人数6649.26万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937.93万人、城乡居民参保5711.33万人),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6%以上。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76.48万人,除“六类人员”17852人外,其余574.69万人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1-6月,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总收入233.61亿元,同比增长21.20%。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专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