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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药物经济学专家征集公告
日期:2021-05-14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药物评审评价中的技术指导作用,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拟组建药物经济学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组建药物经济学专家库,为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相关课题研究,有关部门、有关机构开展药物评审评价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征集范围

全国各级各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学协会、社会公益组织及医疗保障部门、医保经办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需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职在岗,且未办理退休手续。

(二)热心医疗保障事业,了解药物评审评价、药品招标采购等医保相关政策,愿意从事药物经济学研究工作。

(三)熟练掌握药物经济学相关理论,具有药物经济学测算实践经验,具备独立承担药物经济学测算能力。具有卫生经济学、药学、卫生事业管理、统计学、卫生技术评估、循证医学、临床医学等任一或交叉专业背景者佳。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专业领域的工作。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或者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四、回避条件

本人、配偶、子女、本人及配偶的父母不存在以下事项:

(一)目前在药品企业任职或兼职,或担任药品企业的顾问、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是药品企业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二)在药品企业拥有当前存在的药物或化合物的所有权(如:拥有专利等)。

(三)在药品企业存在直接投资收益(如:股份、债券),但通过证券市场进行的不具有企业控制权的投资性持股除外。

(四)其他与药品企业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事项。

五、主要程序

(一)个人申请

填写《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药物经济学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于2021年05月24日17:00前将申请表发送至ywjjxzjk@nhsa.gov.cn邮箱。

(二)资质筛选

对满足条件的申请者,由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组织力量根据专家研究资历、研究成果、课题经验、医保实践经验等因素对专家进行资质筛选。满足筛选条件的专家可直接纳入专家库。

(三)组织测评

未被直接纳入的申请者,经本人确认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参加统一测评,成绩合格者纳入专家库。

(四)结果反馈

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将适时向申请人反馈结果。

六、参考书籍

《中国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2020年版)》、《药物经济学》、《CostEffectivenessModellingforHealthTechnologyAssessment》等权威的专业书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老师、谢老师

联系电话:010-81139323

附件: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药物经济学专家申请表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