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山东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承担起了山东省医保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医药处全体同志牢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国家医保局各项工作要求,在山东省医保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疫情防控任务。
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全面制定出台疫情防控医保政策。医药处先后牵头制定患者医疗费用综合保障、医保基金预付、简化医保经办流程、降低职工医保缴费费率、缓缴中小企业职工医保费、帮助解决医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核酸检测等20余项政策性文件,为推动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深入调研,加强协调,主动作为。在疫情最严重时期,医药处有关同志冒着可能被传染的风险,多次深入医疗机构、药店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救治费用保障、药品供应及对医保政策的意见建议,针对在院留观人员及时制定救治费用保障政策等,并主动加强与山东省财政、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制定综合保障措施,及时解决政策落地及新出现的问题。
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全力抓好政策落地见效。医药处建立日报告制度,每天跟踪调度各地政策落实情况及医保基金预拨付进度。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向定点救治医院提前拨付医保基金共计28.09亿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救治;为解决医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向全省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医保基金合计53.38亿元;减征112.36万家企业医保费108.45亿元,1.44万家中小微企业缓交医保费18.15亿元。同时全力协调做好患者医疗费用结算,解决结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截至2020年12月底,山东省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患者医疗机构申报费用共计结算2210人次,结算费用2356.56万元;对跨省异地就医患者,按照国家时限要求内的医疗费用全部完成结算。
甘于奉献,无怨无悔。医药服务管理处共有5名工作人员,处长年龄较大且有高血压,有同志孩子小需要照顾,有同志孩子患有疾病需要陪同治疗。面对疫情,每位同志都舍小家顾大家,把工作放在首位,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到深夜甚至通宵达旦。特别是在春节、五一期间,该处同志们都主动放弃休息坚守岗位,研究政策、调度情况,充分展现了党员干部的使命与情怀。因工作实绩突出、成效显著,该处2名同志分别被山东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组织部表彰为“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