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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883号(医疗体育类15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1-09-15 访问次数: 字号:[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2883号(医疗体育类159号)提案答复的函

医保函〔2021〕170号

卢传坚等11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注慢性皮肤病患者诉求,提升慢性皮肤病医疗保障水平”的提案》由我局主办,经商国家药监局、中医药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慢性皮肤病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

国家高度重视减轻慢性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一是普遍开展门诊慢特病保障。在做好住院医疗费用保障的基础上,指导各地根据医保基金收支情况,把一些病期长、医疗费用高的慢特病及相关特殊治疗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参照住院进行管理和支付。二是健全和完善普通门诊统筹。居民医保已经普遍开展普通门诊统筹,把参保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推动建立健全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按照中央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任务部署,提请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报销,加强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待遇保障,逐步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经济负担重的疾病门诊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

但是,基本医保的报销水平实行属地管理,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金承受能力、人口老龄化程度、医疗资源供给等差异较大,导致各地医保筹资和待遇政策设置等存在差异,如普通门诊统筹的报销比例、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的病种范围也有所不同。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任务部署,巩固健全全民医保,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指导地方做好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加强门诊共济保障,逐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

二、关于将慢性皮肤病药物纳入医保

为适应临床医药科技进步和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的变化,我们建立了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开展了多次大规模的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目前,2020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总数为2800种,临床常用的各类治疗皮肤病的药物如他克莫司、特比萘芬等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通过医保准入谈判将价格昂贵的独家药品如度普利尤单抗、司库奇尤单抗降价纳入医保,有效减轻了患者负担。

三、关于做好目录内药品落地工作

鼓励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同时,采取措施推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将符合条件的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在医保局官方“APP”分批公布配备谈判药品的医药机构名单,方便患者查询购药。通过以上措施,提高了谈判药品的可及性。

下一步,我们将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更多符合条件的药品按程序纳入医保目录,进一步提升药品的供应保障水平。

四、关于支持治疗慢性皮肤病现代创新中药研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细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对中药发展的部署安排,国家药监局印发了《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进中药新药创制研究。在构建审评证据体系、探索具有中医特色的注册申报路径等创新举措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鼓励开展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中药创新研制力度。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决策部署,增添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五、关于深化审评审批改革,加快新药好药上市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以及国务院文件中将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重大传染用药等纳入加快上市注册范围,鼓励研发机构研发注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进一步固化了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充实了鼓励药物研制和创新的内容,以提高药品可及性。一是完善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根据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配套发布了《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建立了四条加快药物上市注册的通道。二是建立专门审评通道,对罕见病治疗药等临床急需境外已上市药品,70日审结,优先审评审批品种130日审结,缩短研发成果转化时间,加快审批上市。三是建立关联审评审批制度。将化学原料药、药用辅料、药包材的单独审评改为在审批制剂时一并审评,提高效率并强化申请人的主体责任。四是加快相关指导原则及规范文件的发布,目前已发布《化学药品创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药学共性问题相关技术要求》《接受药品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技术指导原则》《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药品临床技术要求》《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和审评的指导原则》等一系列技术指导原则,指导新药的研发申报。五是优化审评、核查及检验程序。将原来的“串联”改为“并联”,允许上市申请受理前启动注册检验工作,将注册现场核查与上市前GMP检查同步实施,加快上市进程并与上市后监管有机衔接。

感谢你们对医保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