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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657号(社会管理类26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1-09-15 访问次数: 字号:[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3657号(社会管理类262号)提案答复的函

医保函〔2021〕172号

王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肿瘤免疫治疗及免疫相关检测纳入医保的提案》由我局主办,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免疫相关药物、相关检测纳入医保

为适应临床医药科技进步和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的变化,我们建立了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开展了多次大规模的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目前,2020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总数为2800种,通过医保准入谈判将价格昂贵的免疫药物如奥希替尼、曲妥珠单抗、奥拉帕利等降价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有效减轻了患者负担。

在诊疗项目方面,国家层面采取排除法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未将免疫检测的相关诊疗项目排除在外。各省(区、市)医保部门根据医疗技术发展、本地区医保基金运行等实际情况,确定了本省的诊疗项目支付范围。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和医疗技术水平的不同,纳入的具体项目和支付水平也有一定的差异。据了解,部分地区已将部分免疫检测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肿瘤诊疗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肿瘤诊疗规范体系。组织国家癌症中心、中华医学会等发布了一系列肿瘤诊疗指南、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范。制订发布110余个肿瘤诊疗临床路径,并加大培训推广力度,推进临床路径应用。制定印发《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药物代谢酶和药物作用靶点基因检测技术指南》等,规范肿瘤检测技术临床应用。二是加强肿瘤诊疗质量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单病种、多学科”的诊疗模式,对肿瘤诊断、放疗、化疗、癌痛控制、安宁疗护等诊疗全流程,提出具体管理目录要求。将肿瘤诊疗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重点,依托国家癌症中心加强国家肿瘤专科质控中心建设,指导各地建立各级质控中心,建立完善质控指标并加强质控工作。通过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等,将肿瘤诊疗作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三是加强新技术应用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发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提出明确要求。将体细胞治疗等列入禁止类医疗技术,指导地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调禁止类医疗技术、临床试验技术等不得开展临床应用,不得收取患者费用。要求医疗机构对限制类医疗技术进行质量能力论证和严格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诊疗指南、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的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有关技术标准,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肿瘤诊疗能力。

三、关于统一肿瘤免疫相关检测技术价格

按照现行政策,政府指导价的范围是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对于检测机构提供的基因检测服务,依法按照市场调节管理。对于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基因检测医疗服务,可按照所在省份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受理审核办法和工作规则,按程序向当地医保部门申请新增项目。

感谢您对医保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