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归档栏目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视力保护色: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385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1-09-22 访问次数: 字号:[ ]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2385号建议的答复

医保函〔2021〕147号

毛宗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医保、卫健和财政资源兑现‘终止结核病流行’承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参保患者用药保障问题。自成立以来,连续开展了3次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将一些临床价值不高的药品调出医保目录,实现“腾笼换鸟”,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同时,将临床价值较高的创新药通过谈判准入等方式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提高患者用药保障水平。2018-2020年,谈判药品价格降幅超50%,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双重效应,患者用药负担已大幅降低。建议中提到的“贝达喹啉”和“德拉马尼”两个药品适应症为耐多药结核,已通过2019年医保谈判进入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提高了耐多药结核患者保障水平。

医保部门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通过推进大数据应用,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了患者个人负担。一是积极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2019年起,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成立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组,围绕“制定一组标准、完善一系列政策、建立一套规程、培养一支队伍、打造一批样板”的目标任务,依照“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三步走的工作安排,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30个城市开展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今年底前30个试点城市全部进入实际付费。二是稳步启动基于大数据的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印发了《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在7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实现统筹地区医保总额预算与点数法相结合,住院按病种分值进行付费。今年底71个试点城市将全部进入实际付费,同步启动工作进度监测工作。三是积极探索针对紧密型医共体的总额付费政策。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的要求,医保局积极配合参与国家卫生健康委567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研究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形成内部激励机制。4月,我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更好地指导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建设与发展。

您的建议针对性较强,对我们的工作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健全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医保准入谈判制度。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形成各具特色支付方式实践经验。继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地满足患者合理的医疗保障需求。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