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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州建立重点人群参保资助工作机制 助推低收入人群参保缴费工作取得新成效
日期:2022-04-18 访问次数: 字号:[ ]

低收入人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医疗救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证困难群众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关键环节。楚雄州把参保作为医疗保障工作第一粒扣子的重大工程,坚定不移朝着“全民参保计划”目标不断前行,着眼保基本、全覆盖,强化源头治理和风险防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精准发力,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2021年,楚雄州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率达常住人口的100%,建档立卡人员(已脱贫、未脱贫、返贫)参保率达100%。

一、建机制,通信息。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州医疗保障领域基础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楚雄州关于建立重点人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了医保、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联、乡村振兴、卫健、财政和税务等部门协同配合的重点人群精准识别工作机制、动员参保主体责任工作机制、资助参保工作机制和协调沟通工作机制,打通了部门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促进部门间相互配合,协同管理,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通过部门之间的信息比对筛查,有效防止漏保、断保、重复参保等问题出现,实现对低收入人群参保信息和政府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的动态精准管理。

图为医保、税务和金融等部门定期召开参保征缴联席会议,分析研究参保缴费工作形势。

二、广宣传,精服务。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抓住“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口普查等契机,充分利用宣讲团、志愿服务队、普查员、驻村工作队、村社区干部队伍力量,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信平台等多种媒介,采取召开群众会、设立咨询台、开展宣讲辅导讲座、发放宣传单、印发小册子、张贴宣传标语、打一个电话、发一条短信、写一封信等形式,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一系列医保政策“进社区、进乡村、进医院、进学校、进参保单位”活动,做到有文字、有声音、有图像,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边远贫困山区群众和外出务工人群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以宣促保。整合医保、税务、银行力量到村组集中宣传,保留线下缴费渠道,一些交通不畅、信息闭塞的地方和行动不便、不会使用智能工具的群体提供上门服务。

图为县(市)医保、税务干部进村入户上门开展征缴服务。

图为州、县(市)医保部门开展“医保政策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进医院活动。

三、强协作,出合力。医保、民政、残联、卫健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能共同推进工作。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做到无缝对接。医保部门定期安排专人与财政、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衔接沟通,掌握建档立卡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被征地农民等重点人群核定名单,确保重点人群信息的准确。二是定期清理,做到动态管理。定期对乡村振兴、民政、残联和卫健等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管理,数据调整的在医保信息系统内进行增减,信息错误的在系统内进行修改,对低收入人群数据实现动态管理。为顺利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2021年9月,楚雄州对计生家庭特殊对象,建档立卡人员(未脱贫、已脱贫、返贫),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等共计21类56万重点人群在医保系统进行了标识,税务系统配置了对应的缴费档次,实现了差额缴费,方便了群众,有效落实了参保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