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牢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致贫返贫底线,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湖北省医保局坚持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的引擎带动,依托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持续赋能医疗救助工作精准高效。
一、精准落实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参尽参
一是分类做好身份标识。民政、农业农村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定的特殊人员信息数据实行省级层面交互,通过省大数据能力平台获取身份信息,由省级医保部门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直接标识;卫健、残联等其他部门确定的特殊人员信息数据,实行县级层面交互,由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横向交互身份信息,自行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内标识。二是集中推送,精准确保待遇。以市(州)为单位提交特殊人员缴费信息优先级排序后,可通过系统匹配完成个人缴费最优身份认定。集中缴费期,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汇总特殊人员参保信息,一次性推送至税务部门,特殊困难群众只需缴纳个人差额部分,确保低收入困难群众应参尽参。
二、政策找人和人找政策相结合,强化应助尽助
定期摸排动态新增和异地就医低收入人口医疗费用,符合救助条件的,在参保群众自行申请的基础上,实行待遇资格告知“双通道”机制。特别是对于部分长期卧床、常住异地、行动不便、发票丢失、异地就医未“一站式”报销的,主动通知到救助对象本人或其家属,以便其及时向村委会和乡镇医保站申报医疗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应救尽救。
三、分类构建三道预警线,做实应救尽救
实施医疗费用信息动态监测,分三类情况进行精准预警。一是将个人当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分别超过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稳定脱贫人口纳入因病返贫预警范围;二是将个人当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的城乡居民普通参保人员纳入因病致贫预警范围;三是将12个月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当地(市、州)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纳入因病致贫重病患者预警范围。医保部门按季度将预警名单推送相关部门,经其认定后按对象类别及时落实救助待遇。2024年1-9月,全省医保部门累计推送因病返贫致贫预警信息23.34万条,其中,1.92万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医疗救助对象,1.53万人对其身份认定前12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依申请救助,依申请救助资金支出1.7亿元。
四、科学分配资金提升使用绩效,突出公平公正
一是优化分配政策。通过线上提取和线下调研,汇集核验医疗救助实际信息,研判救助对象、脱贫人口、脱贫县需求重点,并以需求重点为资金分配主要因素,合理设定分配权重,各统筹区按加权数占比进行分配。二是系统数据佐证。摒除人为因素,资金分配核算涉及数据直接从系统提取。从医保信息系统提取各县市医疗救助对象和稳定脱贫人数,从财政厅社保基金系统和直达资金系统分别提取县市资金投入占比和支出进度。医保和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分别测算共同核对,确保公平公正。三是规范资金管理。异地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结算,零星手工报销录入系统自动测算,有效防范人为失误和寻租空间。2023年,湖北省医疗救助资金接受财政部重点绩效评价、省审计厅审计、财政厅专项资金检查,3次大型体检均未发现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