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征集商业健康保险专家的公告
- 索引号: 2025-04-00049 发文字号: -
- 发布日期: 2025-08-15 发布机构: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专家在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技术支持作用,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以下简称医保研究院)拟组建商业健康保险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组建商业健康保险专家库,为医保研究院相关课题研究、有关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征集范围
全国各级各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学协会、商业保险公司、社会公益组织及医疗保障部门、医保经办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申请条件
应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技术条件中某一方向下的全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了解基本医保、商保相关政策;
3.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应工作;
4.无刑事犯罪记录或者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无不良从业记录;
5.自愿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单位、社会各界等的监督。
(二)技术条件
方向一:
1.具有在商业健康保险公司3年及以上从业经验(包括产品设计、理赔核赔等),熟悉商业健康保险总体运行规则。
2.有相应经济学、理学(包括统计学、保险学、药学方向)或医学学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方向二:
1.参与过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设计,在商业保险公司从事保险精算方面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在高校长期从事商业健康保险研究工作(有相应学术成果证明)。
2.有相应经济学、理学(包括统计学、保险学)学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3.获得注册会计师、精算师(中国精算师、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等资格证书。
方向三:
1.有商业保险公司10年以上工作经历。
2.曾担任商保公司部门经理或相应管理岗位职务,或在商保有关学协会担任领导职务。
3.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强。
四、回避情形
本人、配偶、子女、本人及配偶的父母不存在以下事项:
(一)目前在医药企业任职或兼职,或担任医药企业顾问、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是医药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二)在医药企业拥有当前存在的药物或化合物的所有权(如:拥有专利等);
(三)在医药企业存在直接投资收益(如:股份、债券),通过证券市场进行的不具有企业控制权的投资性持股除外;
(四)其他与医药企业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情况。
五、主要程序
(一)个人申请
填写《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商业健康保险专家申请表》和《人员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以及有关证明(工作证、说明等),于2025年8月22日(周五)前将申请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单位+商业健康保险专家申请表,姓名+单位+人员基本信息表,姓名+单位+在职在岗证明。
(二)资格审查
审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要求,是否存在回避情形。
(三)专家入库
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专家库。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郝老师
联系电话:010-81139351、010-81139317
邮箱:ybyjy_sybx@163.com
附件:1.商业健康保险专家申请表
2.人员基本信息表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
2025年8月15日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邮箱:jubao@nhs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