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服务根基,切实满足失能人群对优质、高效长护服务的需求,国家医保局积极打造长期照护师新职业品牌,加快推进相关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各省市积极响应,迅速落实。
一是创新激励政策,多元协同推进。陕西省医保局联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推出“阶梯式补贴”政策,就业重点群体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未就业者按基本补贴标准发放补贴,6个月内实现就业创业者最高按基本补贴标准的150%发放;企业职工岗前培训按规定落实补贴,在职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并取得中级工、高级工证书的,每人每年享受5000元、7000元补贴;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六类人员,按相关规定享受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广东省符合条件的长期照护师可根据“技能照亮前程 人才赋能产业”培训行动方案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江西、河北等地医保部门联合省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等多部门发布通知,全面部署做好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推动长期照护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
二是优化培训模式,完善课程体系。各地均采用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资源,规范开展培训工作。内蒙古强化源头管理,加强长期照护师师资、考评员培训,补齐师资短板,优化师资队伍,确保全区培训考评标准与流程统一。山东青岛从全市众多定点长护服务机构遴选种子讲师,通过分段式培养助力其从“服务能手”转型为“教学骨干”,夯实行业师资基础,提升师资能力水平。新疆乌鲁木齐、浙江杭州、贵州铜仁、山西晋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采用“理论+实操+案例”模式,规范推进长护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情景化教学与典型案例剖析,夯实学员专业基础,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三是规范等级认定,严格考试获证。江苏、河北、广东、湖北、重庆、天津等省市率先开展等级认定考试,从业人员踊跃报名,超千名考生参加理论与实操考核,各地严把考核关,考试通过率约为60%-80%,合格者获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正式上岗。
四是保障就业衔接,促进职业发展。新疆推出“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培养模式,提前对接市场主体,精准把握用人需求,确保学员结业后即可上岗。湖北、江西、陕西等地建立岗位对接机制,鼓励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在岗位招聘时优先选择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并加强岗位薪酬激励。
延伸阅读: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颁布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的通知》
3.《职业新机遇!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教材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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