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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多点发力 跑出宁德医保扶贫“加速度”
日期:2021-02-18 访问次数: 字号:[ ]

近年来,宁德市医保局聚焦全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明确医保扶贫“路线图”与“时间表”,通过组织实施包括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实现综合保障、多点发力、梯次减负,使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大幅减轻。据统计,通过实施综合医疗保障政策,2020年度宁德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报销比例较2017年底提高近20个百分点,医保扶贫成效显著。

一、三重保障,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

(一)基本医保强基础。宁德市医保局充分发挥基本医保“保基本、广覆盖”的基础性保障功能,在全省率先实行城乡居民县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统筹,进一步提升包含贫困人口在内的城乡居民普通门诊保障水平,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大病保险有倾斜。从2019年8月1日起,宁德市将大病保险倾斜保障范围扩大至特困供养人员与低保对象,城乡居民大病起付线从原范围内医疗费用6万元下调至上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50%(2019年为12300元、2020年为13486元),贫困人口在此基础上再降低50%到6100元,并在全省率先全面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限制,有效提升大病保障水平。

(三)医疗救助一体化。针对原有各县(市、区)医疗救助政策不一、补助标准偏低等问题,宁德市从2018年5月10日起实行全市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一体化,全额资助特困户等第一、二类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并对贫困人口特殊门诊与住院实施医疗费用补助,统一开展一次性定额救助与重特大疾病救助,做到随时受理、及时办理。

二、多措并举,确保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一)三年行动“有的放矢”。2019年2月,宁德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卫健委、扶贫办制定下发《宁德市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从完善可持续筹资政策、提高贫困人口待遇水平、推进医疗保障改革发展、优化基层公共服务等四个方面提出21条重点措施,推进医保扶贫工作落细落实。

(二)部门协作“不落一人”。健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比对机制,2019年2月起医保、扶贫部门联合定期开展潜在因病致贫返贫患者筛查,由扶贫部门对大病患者家庭困难情况进行认定,县级医保管理部每月15日前将扶贫、民政部门提供的贫困人口数据信息经医保系统比对标识后提供给同级卫健部门,实现贫困人口信息共享与动态更新管理,部门协作保障医保扶贫一个都不能少。

(三)政策宣传“应知尽知”。2017年以来,医保部门依托局网站、微信公众号、闽东日报等新闻媒体编发各类医保扶贫政策、信息、宣传文章120余篇,并统一印制《宁德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保政策宣传》、《贫困人口住院报销“一纸通”》等宣传材料,通过市、县扶贫部门发放到所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手中。

三、多方服务,增强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

(一)医保报销送到“家门口”。考虑基层群众到村卫生所就近看病就医需求,宁德市医保局按照“先纳入、后规范”原则,将建档立卡贫困村卫生所及经卫健部门认定的标准化村卫生所及时纳入医保定点,如期实现全市45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医保“村村通”或“就近通”。卫健部门认定已完成标准化建设的1358家村卫生所医保“村村通”,确保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就近享受医保报销服务。

(二)就医结算享受“一站式”。加强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在制度推进和结算信息方面的衔接,实现不同医疗保障制度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构建“一站式”结算平台。同时,通过制作发放《宁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临时医疗证》方式,解决特殊人群结算难题,全面实现贫困人口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站式”结算。

(三)经办服务实现“全城办”。宁德市医保经办机构不断提升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按责审核”集成服务思路,整合医保经办业务,统一设置综合窗口,参保登记、特殊病种申请、产前登记等13个医保经办事项群众在全市任何一个医保经办窗口均可跨县域实现全城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