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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956号(社会管理类09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19-12-03 访问次数: 字号:[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956号(社会管理类095号)提案答复的函

医保函〔2019〕185号

岳秉飞、蔡秀军、吴明、文振富等7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税务总局、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一、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党中央、国务院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明确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任务安排,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人社厅发〔2016〕80号),组织青岛等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并确定吉林、山东两省为重点联系省份,探索建立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保险制度。2018年,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国家医疗保障局承担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改革职能。试点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基本形成了初步制度框架,在保障范围、待遇支付等政策体系、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标准体系、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服务规范运行机制等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截至2019年6月底,试点地区参保人数达8854万人,享受待遇人数42.6万,年人均基金支付9200多元。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任务要求,国家医保局正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扩大试点意见。

你们提出的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相关建议,与国家试点思路一致,也是当前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参保和保障范围。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各方负担能力,制度试点从职工医保参保人群起步,逐步向城乡居民延伸。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所需费用。从目前试点城市参保人群结构看,职工占比70%,城乡居民占比30%,部分城市已实现职工居民全覆盖。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筹资和保障需求等因素,探索适宜的参保方式和合理的保障人群。

(二)关于筹资渠道。稳定的筹资机制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平稳运行的根本保障,在制度试点之初,就提出要建立多渠道、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目前试点地区探索建立了包括政府、社会、医保基金、个人、单位等多方参与的筹资机制,部分试点引入福彩资金划拨。但总体看,个人缴费占比较低,责任分担不匹配。下一步,国家医保局还要指导地方重点完善筹资机制,明确并均衡各方缴费责任,研究财政对特殊困难人群补助机制。

(三)关于护理服务。资金保障体系和服务提供体系是保障和化解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风险的两大重要制度支撑。针对不同人群多层次多样化照护需求,试点地区探索设计了专护、院护、家护、巡护等多种服务形式,并根据不同服务形式制定了差异化支付政策,鼓励失能人员优先利用居家、社区等照护服务,降低基金购买服务成本,提高保障绩效。下一步,将探索建立制度试点保障项目目录,明确保障项目内涵等。

(四)关于评估标准。失能评估标准是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地方通过借鉴国际经验、专家研究等方式,制定了失能评估标准,其中10市参照使用巴氏量表(ADL),5市研究制定了本地化评估标准体系,试点运行基本可行。但各地区试点条件方式等不同,评估标准还存在差异。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顶层研究,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失能评估、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等相关标准体系,作为制定差别化待遇支付政策依据。

(五)关于支付范围。明确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边界是试点探索的重要内容之一。长期护理保险主要解决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目前医疗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对部分医疗护理费用确实存在支付边界不清问题。试点地区通过建立长期护理服务项目、护理服务包等探索明确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边界。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入制度试点,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其他相关制度的支付衔接。

二、关于护理服务体系建设

护理服务体系是解决失能老人照护需求问题的重要支撑。目前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包括服务机构、服务队伍等方面在内的体系建设涉及多部门职能,需持续协同推进。

(一)护理服务机构培育。国家层面对护理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统筹安排,出台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等政策措施,且不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护理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鼓励企业、个人、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包括医养结合在内的服务机构建设,不仅从总量上扩容,还从机构配套设施、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规范等方面引导机构提升自身服务能力。截至2019年6月底,协议定点护理机构达3242家,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专业上门护理机构分别占48.9%、38.6%和12.1%。

(二)专业人才培养。在人才培育方面,教育部门积极推动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优化专业设置,扩大人才培养规模。2018年,全国高职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点数805个。266所高校开设护理学专业,152所高校开设康复治疗学专业,300余所高校开设心理学或应用心理专业,部分高校开设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康复物理治疗和作业治疗等专业。同时,推进教学标准体系、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优质教学资源等建设,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注重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在工资薪酬方面,在市场运作环境下,政府不宜干预过多,而应遵循市场化原则由机构决定高端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水平。在住房保障政策方面,目前凡符合当地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均可按实物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方式申请公租房,且不受户籍限制。

三、关于税收优惠促进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问题

为减轻社会负担,国家在社会保险费缴纳的税收政策上予以支持。在雇主和雇员所得税前列支方面,目前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准予税前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准予作为专项费用扣除。对于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和护理保险等),国家也出台了税收优惠,允许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关于个人自愿投保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支出在雇主所得税前列支,将打破企业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可能引起其他商业保险产品的政策攀比,尚需统筹研究。

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筹资结构、培育专业护理机构和人才、加强试点总结评估、研究制定发展规划等建议,对试点工作非常具有建设性,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收,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任务部署,加强顶层设计,指导地方深入试点,研究完善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和人才的政策措施,全力推进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建设。

感谢你们对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