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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779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9-07-29 访问次数: 字号:[ ]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5779号建议的答复

医保函〔2019〕47号

陈树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社保卡和电子健康卡融合,实现就医及健康管理一卡通用的建议收悉,经商卫生健康委员会,现答复如下:

医保身份识别介质选择是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医保服务的便捷化和可及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普遍使用的是社保卡和身份证,其中社保卡具有发卡率高、功能完整、安全可靠、业务应用标准完备、应用场景丰富等优点;身份证具有全民覆盖、权威方便、安全可靠、应用全面等优点。目前城镇职工医保信息系统普遍支持社保卡,7个省份(约2亿新农合参保人员)的新农合信息系统全部支持身份证,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同时支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全国定点医药机构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配备社保卡读卡器,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已普遍配备了身份证读卡器,一部分定点医药机构配备了二合一或多合一读卡器。为更好地服务于群众就医,国家医保局不再向参保人发放实体卡,也不会限制必须使用某种特定的介质来做身份识别。根据项目规划,为了有效延续和满足不同人群获取医保服务的习惯和需求,我们将按照全国统一的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库标准,把社保卡和身份证双卡模式应用标准融入到平台建设的各个环节,同步建设集双卡认证、医保电子凭证认证、生物特征识别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国统一规范的多层次医保身份识别认证体系,确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业务识别精准,以适应广大参保者对多样化身份认证的需要。

医保信息系统中会记录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就医结算信息,但不能全面地反映患者健康状况。部分地方在经患者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读取社保卡获取近期就诊信息,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如浙江温州。考虑到患者的隐私,目前主要还是用于医保智能监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推广使用电子健康卡(码),通过统一构建卫生健康领域覆盖全体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身份统一标识和认证服务体系,支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认共享和城乡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落实实名制就医,解决医疗卫生机构多卡并存、互不通用的问题,方便群众就医和健康管理。下一步,我们会支持各地积极探索,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积极开展信息共享合作,实现参保人医保支付和医疗健康管理“一站式”服务。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