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9229号建议的答复
医保函〔2020〕93号
冯玉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狂犬病疑似患者免费注射疫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工作。为适应临床医药科技的进步和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的变化,国家先后进行了5次目录调整。按通用名计算,现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共收载药品2709个,其中西药1370种,中成药1339种(含民族药93个),已经覆盖除狂犬病疫苗外治疗狂犬病的药品,如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血清等。诊疗项目方面,国家层面采取排除法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未排除狂犬病救治相关诊疗项目。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医保部门根据医疗技术发展、基金运行等实际情况,分别确定了本省份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从多省实践来看,对于狂犬病的各种支持治疗项目,医保基金均可按规定予以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因此各种预防、保健等非疾病治疗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今年,国家医保局印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也规定,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狂犬病疫苗未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中央财政大力支持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近年来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一方面,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安排预防接种经费,用于预防接种工作人力成本支出等。另一方面,通过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支持做好国家免疫规划工作。202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175.3亿元,用于支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重点传染病监测等。
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有关部门,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推动源头管控,狂犬病防控总体成效明显。一是强化疫情监测,做好病例流行病学调查与采样,提高病例实验室诊断率,及时发现病例和处置疫情;二是发布狂犬病暴露处置规范和指南,指导各地科学开展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专业培训、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等。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共同研究做好狂犬病人的救治保障工作。对您所提意见,我们将积极配合财政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给狂犬病疑似患者免费注射疫苗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予以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