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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扎实推进“一单制”结算
日期:2020-11-10 访问次数: 字号:[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市域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垫资跑腿负担。目前,全市55814名贫困人口、救助对象可在全国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一站式、一单制”即时结算。

一、四个规范,奠定“一单制”结算基础

一是规范政策体系。稳步统一市、县两级医保救助政策、门诊慢性病病种和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实现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政策合理衔接。二是规范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市、县两级医疗救助服务和医疗保险服务规程,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统一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后由经办机构一并与医疗机构核算支付。三是规范预付金制度。明确要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协议约定,预拔一个月的月度结算指标作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周转金。今年,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定点医疗机构又额外预付1个月的医保基金。目前,共预付医保基金4025万元。四是规范行业部门间协调机制。积极与扶贫办、民政等部门协调,建立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等贫困人口月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等贫困人口人员变动情况。

二、审慎开发,全力稳步推进系统上线

一是注重系统整合兼容。在医保系统中增设医疗救助结算模块,实现医疗保险结算信息系统和医院医疗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为“一单制”结算提供信息支撑。二是市县协同严密测试。市级动员信息、结算、救助、大病四个科室30余人,逐一测试不同人员类别、各种特殊情况。每测试通过一种情况,及时告知所辖县(市)跟进测试,确保各县(市)与市本级保持一致,政策及时落地,系统平稳运行。三是优化待遇支付管理。建立市、县两级医保经办“医疗救助支付专户”,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统一归口管理、专人负责,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支付效率,实现了一张结算单、一个银行账号三项待遇一次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