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5209号建议的答复
医保函〔2020〕20号
徐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简化备案手续,精简备案手续
为便捷参保群众异地就医结算,国家医保局一直以来积极推进各省备案制度改革,简化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一是全面取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到医疗机构的要求,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全面取消手工报销需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盖章,规范手工报销医疗费用所需材料清单和报销时间。二是鼓励各省探索建立统一的省级备案渠道,提高备案工作效率。大力推行“承诺制”,推行异地就医备案“零跑腿”“不见面”等线上服务,基本实现每个统筹地区为参保人员提供至少一种有效、便捷的备案渠道,如电话、网络、APP备案渠道等。目前已有河北、内蒙古、浙江、湖南、海南、重庆、四川、云南、甘肃、宁夏等省份建立统一的省级备案渠道。三是推进国家平台统一备案服务工作。2019年12月上线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为全国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提供统一备案服务。目前,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陕西、宁夏和新疆等19个省份的101个统筹地区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2020年底前,争取50%的地市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开展全国统一的异地就医备案服务。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优化备案管理服务,改革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政策,开展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替代原有备案管理的试点,进一步提高群众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的便捷度。
二、统筹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和分级诊疗,引导有序就医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积极落实相关工作。一是从调整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二是推动实现“四个分开”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最大程度解决群众异地就医问题,实现区域分开;持续推进县医院能力建设,努力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问题,实现城乡分开;制定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实现上下分开;在三级医院推进日间手术、日间化疗等日间服务模式,鼓励康复、护理机构为患者提供接续性服务,实现急慢分开。三是大力推进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试点。在北京、上海等118个城市组建了607个医联体网格,在567个县建设紧密型医共体。截至2019年底,全国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患者2463万例次,其中上传患者1739万例次,同比增长5.2%,下转患者724万例次,同比增长53.3%。
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合理调整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分级诊疗,合理分流患者,引导患者有序就医。
三、加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医保信息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自2018年5月挂牌成立后,国家医保局为加快形成自上而下全国医保信息化“一盘棋”格局,积极谋划部署、深入调研,提出了建立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目标。信息平台中的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为全国跨省异地就医联网住院和门诊结算提供高效、稳定的服务,已接入京津冀异地就医门诊结算,支持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等多种就医介质,提供小程序、医保服务APP等多种备案渠道,提供问题协同、信息共享等功能,实现系统内消息快速传递和问题实时跟踪。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依托全国统一的跨省异地就医技术体系和架构,加快推进地方系统建设和联网工作。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