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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统筹谋划,积极推进医疗救助精细化管理
日期:2021-12-14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1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把医疗救助作为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医疗救助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城乡医疗救助实效,确保对各类困难群体实现及时救助、据实救助、应救尽救。截至2021年7月底,广西累计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66.17万人,直接医疗救助227.5万人次,医疗救助支出达13.88亿元。

一、实施分类保障,精准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聚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科学设计医疗救助方案,确保困难人群基本医疗有保障。医疗救助对象全面覆盖困难人群,根据不同困难程度分为四类,一类: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二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三类:城乡困难低收入家庭成员;四类:享受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救助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分类分档设置,常规住院和门诊医疗救助均不设起付线,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补偿(报销)并扣除社会定向医疗捐助资金捐助后,剩余的合规医疗费用计入医疗救助范围。此外,对特定病种和大额自付医疗费用实施重特大疾病救助,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如:一类救助对象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了6万元,地中海贫血患者救助额度最高救助额度可达10万元。

二、注重工作协同,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

一是建立完善“医疗救助缴费人员信息库”和“医疗救助待遇补助人员信息库”,紧盯救助对象动态变化,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与部门联动,每月通过医保、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的数据交换提取系统及时更新医疗救助人员信息。二是对符合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群体,积极做好参保动员,并按规定落实资助参保工作,确保基本医保动态全覆盖。三是强化高额医疗费用预警监测,及时将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易致贫返贫人口和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采取一事一议制度,对医疗救助范围内累计1万元以上的费用,按照救助比例不低于60%、年度救助限额不高于10万元的标准给予年度内一次性救助。

三、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医疗救助待遇应享尽享

一是借助自治区医保信息系统参保查询平台,使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对比筛查资助参保信息,对于疑似未享受参保补助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对确认后发放参保补助待遇。二是借助医保信息系统,提取已结算的医疗救助结算数据,实时监测患者报销情况,将已显示有医疗救助金额而实际尚未给予待遇报销人员或应享受待遇报销补助但在市外就医未备案的患者信息,及时反馈给各乡(镇)收集报销材料并给予报销补助,确保待遇应享尽享。

四、优化经办流程,实现救助资金精准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初将医疗救助对象的结算单据等相关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核拨,医保经办机构对救助对象的姓名、人员类型、病种类型、救助金额、年度累计报销金额等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将信息数据导入医疗救助精细化管理系统,严格规范医疗救助基金对账流程,实现对医疗救助对象和资金收入、支出等信息的动态比对、跟踪和监管。同时,依托医疗救助精细化管理平台系统对既往救助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和测算未来资金支出规模,有效解决以往资金支出不及时和“有多少拨多少”的被动状态,保证医疗救助资金合理使用,确保医疗救助整体工作的有序开展。

作者:刘建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