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国家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 索引号: 2021-09-00002 发文字号: -
- 发布日期: 2021-03-08 发布机构: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
经前期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审核和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附后(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 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报到地点
国家医疗保障局南门集合(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院1号楼,地铁阜成门站往西900米,月坛北小街和南营房中街交叉路口东北角)。
(二)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安排
考生请于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8:30前到达面试地点报到(8:30之后考点按要求封闭),未按时报到者,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携带确认面试时所提供全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抽签。以上材料原件将在专业能力测试后退还考生本人。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9:00-11:30,形式为公文写作。
(三)面试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考生请按附件中指定时间报到,按抽签顺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须将电子通信设备(包含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电子书等)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考试后归还。
三、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不唯分取人。
(三)体检
体检费用由国家医疗保障局承担,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征求意见、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四、疫情防控相关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新冠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14日内中高风险旅居史、有关接触史者或者有发烧、咳嗽症状人员须提前报告,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二)考生报到时须佩戴口罩(不带呼吸阀,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等环节外须全程佩戴)、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北京健康宝和通信大数据行程查询结果、提供面试前7日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凡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三)自即日起至考试前,请考生保持良好卫生习惯,非必要不外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活动。如本人防疫有关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未及时报告、隐瞒或谎报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考场防疫有关安排的,将取消考试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请考生及时了解北京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等方面政策,提前规划行程,配合铁路、民航、客运等交通部门的健康检查,服从防疫工作要求。
(四)如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发生变化,我们将调整面试时间等事项并及时告知。
五、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接听电话,面试期间请自行安排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考生严格遵守公务员面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如有违反规定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录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因疫情防控要求而带来的不便,请理解支持。
联系电话:010-89061429
国家医疗保障局人事司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