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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浙江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浙江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讲话精神和国家医保局的相关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两手硬、两战赢”总体要求,立足医保本职,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举措共克新冠肺炎疫情。
确保抗击新冠肺炎医保救治结算资金及时到位。一是临时调整医保药品目录编码,确保救治需要。2020年1月21日,中心下发全省抗击疫情医保支付经办文件,建立新冠肺炎治疗用药临时调整机制,将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临时纳入省医保药品目录支付,临时放宽新冠肺炎所需药品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编制临时医保药品编码,确保了医院救治新冠患者的需要。二是紧急拨付救治基金,确保及时救治。1月24日除夕,中心组织全省各级经办机构克服节假日期间银行停止对公账户的实际困难,一家家银行联系协调,紧急向收治新冠肺炎重点医疗机构预拨抗疫基金,截止目前,全省累计预拨医保基金近12亿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耽误救治。三是及时开展救治基金结算,确保结算到位。中心积极协调浙江省财政、卫健等部门,确定浙江省新冠患者治疗费用结算办法,从病人基础信息着手,对新冠患者的个人信息、参保情况、医疗费用等信息采取县、市、省、国家四级核查机制,由省中心统一调度和协调,以统筹区为单位压实责任,确保数据准确。组织全省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新冠治疗费用近8000万元,新冠核酸和抗体检测费用近7亿元,确保抗疫医保基金结算及时到位。
创新经办模式服务抗疫工作需要。一是创新疫情期间慢病长处方服务,鼓励医疗机构为有需要的参保人员开具12周的药品,减少院内人员聚集风险。二是创新“互联网+”医保结算服务,2020年2月中旬,中心在全国率先组织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服务,并将诊疗费和药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疫情开始到5月底,全省通过互联网医院咨询4.67万多人次,会诊2.68万人次,在线复诊6.06万人次,处方流转5.02万次,医保支付金额1423万元。三是创新医保经办事项全流程线上掌上办理,满足参保群众经办需求的同时,更保证了疫情防控的需要,得到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一致好评。
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保经办支撑。一是提供医保大数据支撑。疫情期间,中心积极整理全省异地就医备案和相关疾病动态数据,发挥医保大数据优势,开展重点地区在浙参保人员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梳理,排查发现重点管控人员1.6万人,为全省疫情精准防控提供医保数据支撑。二是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疫情缓解后,中心指导全省经办机构开展医保费用阶段性减征工作,减半征收2020年2-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全省共计减征医疗保险费124亿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共减征156亿,目标兑现率达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