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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珲春:乡村振兴 健康同行——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 助力乡村振兴
日期:2021-06-25 访问次数: 字号:[ ]

珲春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抓实抓细医保脱贫成果巩固,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做好三重制度常态化帮扶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加快推动建立防止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为脱贫人口构筑更加稳固的医疗保障防护网。

一是确保参保“一个不落”。

在2021年度医保缴费期间,珲春市收集统计了所有脱贫人口的缴费凭证,通过电话确认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核查脱贫人口缴费情况;通过医保缴费平台逐一排查他们的缴费信息,确保无漏缴、错缴、重复缴费;对县域外缴费及职工医保缴费的脱贫人口信息进行确认,按规定完成缴费资助,确保基本医保全覆盖“不落一人”。如,珲春市脱贫人口张某,前往南方务工。市医疗保障局在核查中,发现其并未按期完成缴费,经多方问询,终于与其本人取得了联系,指导其完成缴费,并兑现了异地参保资助。

二是精准实施大病救助。

开展2020年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救助“一事一议”工作。通过医保平台,调取脱贫人口2020年度各项医保费用支出,统计整理费用支出较多人员信息,并将统计结果提供给各乡(镇)政府、近海街道办事处,按照“一事一议”业务流程完成申报,将救助款足额发放到申请人手中,为脱贫人口减轻经济负担。同时,将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农户纳入监测对象范围,通过医保平台监测以上人员的医疗费用支出,定期向市扶贫办报送监测情况,做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风险早发现早处置。

三是稳妥做好政策接续衔接。

在过渡期首年(2021年),全市脱贫人口享受原有保障范围及待遇标准,即参保资助、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报销程序、报销比例等均维持不变;从2022年起,将根据省、州医疗保障部门具体要求,适时调整相关待遇标准,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医防并举、供需两侧双向发力,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珲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