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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444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2021-05-00043 发文字号: 医保函〔2021〕67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3 发布机构: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444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1-08-03 访问次数: 字号:[ ]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7444号建议的答复

医保函〔2021〕67号

陈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耗材带量采购的建议收悉,我们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在总结药品集采成功经验和地方好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冠脉支架特点,开展了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采,全国患者已于2021年1月用上降价后的产品。按照深入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的要求,当前已启动人工关节类医用耗材集采前期准备工作。同时,指导和推动以省为单位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当前,所有省份均以独立或联盟形式开展医用耗材集采,覆盖创伤骨科、导引导丝、吻合器、补片、胶片、冠脉球囊、人工晶体等医用耗材。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治理了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的问题,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净化流通环境。

您提出的强调产品质量,针对产品特点“一品一策”开展采购、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综合考虑生产企业合理利润、保障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合理回报等建议,我们在工作中也作了重点考虑,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通过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集中带量采购通过明确约定量,给予企业稳定的市场预期,企业不必再为中选产品销售而公关,大幅挤出中间环节的费用水分,降低虚高价格,切断灰色利益链,净化流通环境。中选产品大幅降价的空间主要来源三方面:一是畅通产品进入医院渠道,大幅减少企业营销成本;二是通过医保基金预付并督促医疗机构及时结清货款,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三是带量采购规模效应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带量采购从机制上引导企业从原来的销售渠道竞争转向阳光下的质量和价格竞争,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据统计,2020年A股医药上市公司销售费用近五年来首次呈下降态势,同比减少6%,研发费用同比增加22%,企业正从重销售向重研发转变。同时,为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创造了一个阳光下公平竞争的平台,客观上支持同等质量但成本较低的国内优质企业在竞争中取胜。以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采为例,产生的10个中选产品,其中7个国产产品。国产中选产品占约定采购量的72%,比2019年国产产品的市场份额(66%)有所提高。

二、以需求为导向,一品一策制定集采规则

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在临床专家反复论证基础上,明确集采品种的质量、材质和性能要求。由医疗机构结合临床使用、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自主报送各品种产品的需求量,以此为基础形成集采标的。产生中选结果后,由医疗机构依据使用需要进一步明确各中选产品的约定采购量。带量采购以外的产品,医疗机构可根据需求在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在集采规则制定过程中,充分掌握耗材的临床使用特点及市场信息,按照“一品一策”原则形成采购规则。

三、部门协作,政策协同

集中带量采购探索建立了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中选产品质量、供应和使用。

一是确保质量。压实中选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保障质量措施。药监部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将集采药品列入监管重点,开展全周期全覆盖式监督检查,严守质量底线。

二是确保供应配送。要求中选企业做好市场风险预判和防范,加强生产安排;要求配送方和伴随服务提供方及时响应采购和使用需求。医保部门加强中选产品的供应配送监测和评估,根据评价结果对中选企业奖优惩劣,企业如有失信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置,影响其后续参加集采。

三是强化医疗机构监督考核。要求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中选产品,并按采购合同完成约定采购量。要求医务人员在合理诊疗原则下,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对不按规定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的医疗机构,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保总额指标制定、定点协议管理考核、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惩戒。

四是建立对医疗机构的激励机制。为激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参与改革,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将集采节约的医保资金按一定比例由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要求医疗机构完善内部考核办法,将激励机制传导至医务人员,鼓励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同时,为配合冠脉支架集采结果落地,我们指导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手术价格明显较低省份,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上调价格。

您提出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利用智能化物流系统(SPD)等现代化手段提高医疗机构管理水平等建议,有一定借鉴意义。在执行中仍应注意不加重生产配送企业负担,使SPD新的业态在竞争中提升服务能力,并寻找定位,避免出现垄断进院渠道收费现象。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带量采购,继续按照“一品一策”的原则精心制定采购规则,引导公平竞争,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监督监测,保障中选产品的质量、供应和使用。指导医疗机构加强中选产品采购管理,增强采购行为计划性,根据临床需求和库存变化情况及时制定采购计划,提高采购效率,保证临床供应稳定。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理回报,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回归公益性。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