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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02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2021-05-00049 发文字号: 医保函〔2021〕78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9 发布机构: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022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1-08-09 访问次数: 字号:[ ]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7022号建议的答复

医保函〔2021〕78号

陈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儿童先心病手术费用医保报销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儿童先心病筛查和宣传工作

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启动实施了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推广“双指标法”适宜技术,为出生后6~72小时新生儿开展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同时,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先天性心脏病的危害以及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的重要性,提高患儿家长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治疗的知晓度和接受度。截至2020年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覆盖28个省(区、市)部分地区,项目地区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8935%。

二、关于提高儿童先心病报销比例

国家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通过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作用,梯次减轻包括植物人患者在内的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目前我国全民医保已基本实现,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包括儿童先心病患者在内的人民群众均可按规定参保并享受待遇。一是基本医保满足基本医疗保障需求。2020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二是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减轻大额医疗费用负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可进一步通过大病保险予以保障。2020年,大病保险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对大病患者政策范围内报销水平提高了约13个百分点。三是医疗救助夯实困难群众的托底保障。医疗救助制度通过资助困难人群参加基本医保,并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救助,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的费用负担。目前,医疗救助已覆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低收入家庭及因病致贫家庭等困难人群,符合条件的先心病患者家庭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下一步,我们还将持续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缓解包括先心病患者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三、关于将降低肺动脉压力药物纳入医保

国家高度重视儿童先心病患者的用药保障问题,符合医保药品目录要求的药品费用按规定可支付。为适应临床医药科技进步和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的变化,我们建立了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连续三年开展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目前,2020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总数为2800种,马昔腾坦、利奥西呱、波生坦等用于儿童先心病手术前后降低肺动脉压力的药物已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患者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时将更多符合条件的降低肺动脉压力药物按程序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