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指示精神,多措并举,稳妥做好过渡期保障政策优化调整,总体实现待遇平稳过渡、政策有效衔接、服务提档升级。
一、分类优化政策,确保平稳衔接过渡。分类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补助,对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等给予60%定额补助,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台账,动态监测参保状态,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持续增强居民大病保险减负作用,实现全区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筹资标准和报销水平等“八统一”,完善分档支付政策,政策范围内最高报销比例可达90%。提高重特大疾病救助水平,从地中海贫血患者救助起步,探索实行特定病种大病患者倾斜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从6万元提高到10万元,救助对象扩大至因病致贫风险救助对象,有效提升救助托底保障能力。
二、强化动态监测,防范返贫致贫风险。抓好分类预警监测,依托“两库三平台”系统,集中统一抓取全区高额医疗费用人员信息,将年度内医疗费用负担在5000元以上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脱贫不稳定户等困难群众以及年度内医疗费用负担在1万元以上的边缘易致贫户等人员名单定期上传到信息比对平台,指导各统筹区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筛查比对,经筛查核实后将高额医疗费用人员信息推送同级乡村振兴部门。此外,上线运行医保扶贫衔接乡村振兴调度监测模块,将调度数据责任落实到各县(市、区)专人,定期开展全区数据校准核验,精准把握困难群众参保、就医流向和就医费用负担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区各级医保部门累计向乡村振兴部门推送高额医疗费用负担8.08万人,三重保障累计减负36.12亿元。据不完全统计,医保部门推送信息后,各有关部门为4.69万人落实综合帮扶措施,涉及临时救助、产业奖补、教育雨露计划等各项资金1.29亿元。
三、持续优化服务,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推动实现市域范围内的“一单制”“一站式”直接结算服务,切实解决“看病难、报账难”问题。实施“村医通”工程,为1.4万余个村卫生室添置“村医通”设备,基本实现医保联网结算村级全覆盖。改进新生儿医保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新生儿在出生定点医疗机构即可参保享受待遇,新生儿医保结算业务办理时间从60天缩短至2天,参保业务从线下排队办理升级为线上“指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