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保扶贫 > 行动纪实 > 帮扶故事
视力保护色:
江苏扬中:医保向阳·温情守护孩子们的健康和希望
日期:2022-05-27 访问次数: 字号:[ ]

“看着女儿被病魔折磨得枯瘦如柴,我们却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在女儿面前强颜欢笑,给她鼓励,这些都不算什么,女儿生病的这9个多月,我们夫妻俩最怕的是主治医师的谈话和医院的催单......”这是一位父亲在水滴筹公益平台为身患白血病女儿发出的沉重求助声音。故事的主人翁邹小楠(化名),一名正在校园勤奋读书的花季少女,2021年5月份一场突如其来的白血病让她暂缓了追逐理想的步伐。虽经骨髓移植后身体有所康复,但机体出现多处排异,巨额的医疗费用让本来不富裕的家庭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困境。

扬中市医保局“向日葵”医保服务团队获悉相关信息并进行核实后,立即启动“爱心帮扶”机制,将邹小楠纳入“因病支出性急难型”特殊医疗救助对象,迅速核准救助待遇,于2021年年中给予3万元医疗救助金。根据邹小楠2021全年医疗费用个人承担情况,符合二次救助标准,市医保局与邹小楠的父亲再次取得联系。

“喂,您好!请问您是邹小楠的父亲吗?”

“是的,请问您是?”

“这里是扬中市医保局,关于您在水滴筹发出的求助信息,我局非常重视。根据您女儿邹小楠2021全年医疗费用个人承担情况,可以再给予3万元的医疗救助资金,这笔救助款已于今天上午打入她的医保账户内,请您注意查收!”

“谢谢,谢谢......”电话另一头的邹先生哽咽地说了很多声感谢的话语。

“这次骨髓移植后,我女儿身体多处出现排异,每天需要使用丙种球蛋白等药物,医保能不能报销啊?”

“您说的这些药,还可以继续医保报销。按照目前医疗保障市级统筹政策,2022年居民医保基本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提高到30万元。这次小楠骨髓移植的合规住院费用,基本医保基金和大病统筹基金一共支付了近35万元。如果按照2021年居民医保政策结算,只可报销26万元。新旧政策相比,多报销了近9万元。”

听到“向日葵”医保服务团队的答复,邹小楠父亲长嘘一口气,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为了确保群众健康有人管、患病有人治、治病能报销、大病有救助,坚决杜绝因病返贫、因病致贫,扬中市医保局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基本实现以基本制度、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为目标的医疗保障市级统筹,针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医保待遇作出调整:(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重性精神病、耐多药结核病、终末期肾病、癌症等9种特殊重大疾病,在定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患终末期肾病进行透析治疗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不设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患规定范围内其他重大疾病门诊诊治病种,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年度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500元。(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终末期肾病进行透析治疗,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再给予支付70%。(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规定范围内的其他特殊重大疾病门诊诊治病种,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再给予支付20%。(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脑梗死、精神病等18种疾病,在本市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采取全程规范化治疗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再给予支付50%。

另外,扬中市医保局通过与慈善总会以及社会各界力量合作,针对本市居民保险中患有重大、罕见疾病的参保学生设立“关注未来、点亮希望”医疗救助项目基金。目前扬中市已有8名学生通过救助治疗康复出院,回归了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