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好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合肥市医保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与民政、卫健等部门协同联动,以长丰县先行试点工作为基础,在全市推广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工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试点先行,部门协同聚合力。2020年,在长丰县开展特困供养人员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试点,制定《长丰县特困供养人员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试点工作。医保部门牵头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总额预算方案和绩效评价指标,民政部门建立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制度体系,卫健部门加强对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医生签约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相关资金整合。
二、总结推广,全面推进见成效。2021年5月,合肥市医保局在总结长丰县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在全市开展以医疗救助对象为主体的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定点管理工作,各县(市)保障范围从试点之初的特困供养人群逐步扩大到各类医疗救助对象。2021年10月,合肥市困难群体医疗保障人数145612人,其中长丰县、庐江县将困难群体保障范围扩大到全体医疗救助对象,保障人数分别达到74267人、54187人。
三、关口前移,签约服务重预防。加强困难群众签约家庭医生服务,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将健康管理关口前移,从源头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完善困难群众健康档案和常态化监测,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督促家庭医生当好困难群众的健康“守门人”,实现困难群众疾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2021年8月-10月,各县(市)困难群体医保基金支出8545.5万元,同比减少27.88%,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明显提高。
四、协议管理,日常生活有照料。以满足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需求为目标,乡镇民政部门分别与辖区特困供养机构及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服务人签订监护照料协议,提供日常照料护理、协助就诊等服务,有效提升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质量,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五、分层分级,精准施治提质效。落实“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制度,基层医疗机构对困难群众患者优先安排就诊,对患危重急症需要转诊患者帮助联系上级医院,对经上级医院治疗后病情稳定的,协调下转到乡镇卫生院康复治疗,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就医格局,更好地促进困难群众的就医、健康和保障三者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