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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健全长效帮扶机制有四度:温度、准度、速度和力度
日期:2022-06-02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1年以来,青海省医保局深入贯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要求,不断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综合发挥渐退机制、主动发现机制、追溯救助和社会帮扶作用,更加有效减轻困难家庭支出负担,减少困难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确保共同富裕道路上困难群众“不掉队”。

一、渐退机制有温度。“我今年在手机上交医保费的时候,显示只需要交65.2元”。化隆县居民马林(化名)原来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本以为脱贫后可能就享受不了帮扶政策了,但在缴纳2022年医保费时惊喜地发现还有参保补助。2020年底,青海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整体脱贫,医保帮扶政策怎么调整、是否资助参保、医保待遇是否会出现断崖式下降等问题备受困难群众关注。针对困难群众顾虑,青海省医保局按照“四不摘”和“新政策不出、老政策不退”原则,坚持医保政策“先行一步”,率先出台《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明确在5年过渡期内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实行参保资助,资助标准按90%、80%、70%、60%、50%的比例逐年递减。衔接政策实施以来,青海省资助54.8万名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累计资助费用1.71亿元。

二、主动发现有准度。互助县居民刘海(化名)属于脱贫人口,罹患慢性病,需长期药物维持治疗,一度担忧治疗费用问题。青海省医保局在开展日常监测时发现了刘海的困境,第一时间将他的医疗费用支出数据推送至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将费用支出作为重要参考数据,结合实际,及时为其办理了低保,保障切实享受相关救助待遇。

从2021年开始,青海省医保局不断探索尝试,按照省情实际,建立省级因病返贫致贫监测平台,分人群、分标准实施监测。预警监测数据定期推送至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纳入救助帮扶范围。自2021年8月以来,青海全省主动发现因病返贫致贫预警监测人员4.35万人,审核后纳入医保救助范围3667人。

三、追溯救助有速度。“我这次住院花费了17.6万元,医保报销了11.3万元,但是剩下的部分,也让我和我的家庭承受了很大压力,在咨询医保局以后,我申请了支出型贫困身份,医保又对我进行了二次报销,没想到还有这么好的政策。”

大通县居民马凯(化名)享受到的救助保障受益于医保部门建立的追溯救助机制。当大病患者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时,可以到民政部门申请认定支出型贫困家庭,由民政调查核实家庭经济状况以及申请前180日的支出情况等。经认定后,医保部门对其身份认定前180日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10万元。通过追溯救助,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经济压力,提振了精气神,提升了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社会帮扶有力度。慈善救助等社会帮扶力量在减轻政策范围外就医负担方面有着重要作用。青海省立足实际,在保持现有医保政策稳定和确保不增加医保基金支出的前提下,通过广泛组织社会慈善力量开展募捐和专项基金救助等形式,探索形成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公益补充保险+慈善救助”五位一体的救助保障新模式。

这种新模式首先针对14周岁及以下的儿童白血病患者这一群体开展。对已确诊的儿童白血病患者和每年新增患儿,经三重制度报销和医疗机构减免后的剩余医疗费用,由公益补充保险按90%给予兜底保障。对无力支付剩余10%部分医疗费用的贫困家庭,由工会组织通过职工互保、红十字会通过“小天使基金”救助项目予以帮扶。对于患者就医期间生活费用支出较大的,由民政部门通过临时救助予以解决。通过以上方式,基本实现儿童白血病患者免费治疗,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问题发生。目前,青海省以防止因病返贫致贫为目的,建立特定人群健康关爱和保障,引进了社会救助参与玉树州白内障的医疗保障专项救助。截至2022年3月,青海省享受儿童白血病专项救助待遇631人次,救助资金406.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