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盟委、行署部署要求和全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结合锡林郭勒盟“机关单位履职尽责”和“社会安全稳定风险排查整治”两个“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创新工作思路、细化落实举措,进一步优化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机制,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一、分类落实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乡村振兴部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员和边缘易致贫人员,按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3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由当地财政给予每人不低于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30%的定额资助。
二、严格执行低收入人口倾斜保障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继续执行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取消封顶线的保障政策;对特困人员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门诊和住院费用给予全额医疗救助;年度救助限额内,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脱贫享受政策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对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和因病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员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
三、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建立健全高额费用负担患者主动发现和救助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对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具有明确身份标识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和因病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员开展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跟进落实扶持政策,积极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截至2022年第1季度,精准认定并纳入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62732人,其中农村牧区低保56367人、特困1814人、低保边缘1165人、支出型困难1358人、易返贫致贫人口2028人。
四、着力加强农村牧区慢病用药保障。全面落实“双通道”管理机制,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门诊慢性病用药需求。完善城乡居民低收入人口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医保基金直接结算机制,加快实施农村牧区基层卫生院(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费用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工作,同步推进具备条件的嘎查村卫生室开通门诊、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1月20日起全盟行政区域内746家定点零售药店全部实现了低收入人口门诊慢特病购药直接结算。截至4月10日,全盟134家基层医疗机构已开通医保直接结算122家,完成率为90%。
五、推广普及基层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站。在农村牧区推广建设基层医疗保障服务站,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申请受理,医保政策咨询、宣传等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对明确身份标识的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全面实现盟域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