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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做好“三个坚持” 抓好三项工作 筑牢因病返贫致贫医保防线
日期:2022-09-22 访问次数: 字号:[ ]

兴安盟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围绕筑牢因病返贫致贫医保防线,细化工作任务,做实待遇保障,强化监测预警,持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

一、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任务落实

一是责任再夯实。围绕国家脱贫攻坚后评估要求,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工作专班,加强管理工作调度。旗县市局立足操作层面,聚焦问题查找与整改,制定本级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任务再明确。进一步梳理细化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动态参保、待遇保障、动态监测、报表填报、政策分析、政策宣传、一站式服务、档案管理等十个方面工作内容,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任务目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是督导再发力。建立局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党组书记每季度实地调研督导一次,局分管领导每月实地检查指导一次的“三个一”工作机制,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细、见底见效。截至2022年6月,共向旗县市局现场提出整改意见8份,下达整改通知4份,解决调研发现问题10个。

二、坚持多措并举,抓好待遇保障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2021年11月,印发《兴安盟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医保扶贫政策,实现医保综合帮扶措施向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

二是确保应保尽保。充分发挥医保部门牵头作用,积极协调民政、乡村振兴、财政、税务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锁定农村低收入人口保障问题,累计召开联席会议4次,确保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台账,对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推送的人员信息实行身份动态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数据比对和统计分析,及时跟进调整。借助村委会、村医、驻村干部等一线力量,通过点对点、面对面宣传引导,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2022年,全盟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参保率达99.99%。

三是优化调整政策。聚焦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一提高一降低”倾斜支付。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按规定实施救助,年度救助限额内,对特困人员执行全额救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按照70%的比例救助,对脱贫不稳定人员和边缘易致贫人员按照65%的比例救助。截至2022年6月,全盟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77.76%。

四是优化便民举措。针对偏远地区和行动不便的慢性病患者看病就医难问题,探索推广村医代购药品模式,即“由乡村医生汇总辖区内患者用药信息,卫生院统一采购后分配至村卫生室,由村医代发,村医按月与卫生院结算”,确保医保待遇应享尽享。

三、坚持主动发现,抓好动态监测

一是强化监测。畅通与民政、乡村振兴部门的数据推送机制,每月根据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推送的特困人口、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人口等数据信息,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身份动态调整,及时做好身份标识,提前预警化解风险。截至2022年6月,全盟共有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人口10717人。

二是强化分析。聚焦全盟低收入人口医保帮扶政策落实和待遇享受等重点方面存在的显性和隐性问题,对住院率、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个人自付费用等进行月分析、月报告,对可能出现的因病返贫致贫风险,提前预警、综合施救、化解风险,坚决防范因病规模化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