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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当“排头兵” 争做“先行者”
——记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日期:2023-12-13 访问次数: 字号:[ ]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排头兵姿态和先行者担当,积极投身医保改革发展第一线。扎实推进“三医”协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生物医药产业攻坚主战场锐意进取,努力推动医保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着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突出政治机关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深化医药服务管理领域重点改革,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人民至上,健全重大疫情医疗保障机制。在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同阶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及时推出各项综合保障政策举措,及时拨付疫情特殊时期新冠救治费用、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专项资金,不折不扣落实“两个确保”要求,全力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在疫情最为吃劲的关头,着力缓解群众看病配药的民生难题,优化线下配药流程秩序,提升在线诊疗配药功能,及时将新冠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就医用药需求。

推进“三医”协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坚持总额预算管理总体框架,完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不断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扎实推进DRG/DIP国家首批试点工作,提前三年完成国家全面覆盖任务,积极引导医疗机构从粗放式扩张转向精细化管理,在四次全国支付方式改革交叉评估考核中均获专家组一致好评。重点培育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业务骨干2300余人,合力形成改革最大公约数。积极开拓价值医疗、绩效付费的科学有效路径,实行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和按绩效支付试点,探索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的支付模式,为全国支付方式改革与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

服务保障民生,持续规范医保目录动态管理。稳妥落实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督促各级医药机构做好落地,确保参保人“用得上、买得到、报得了”。加强新型诊疗项目准入管理,将“7 种微小核糖核酸(microRNA)检测”等76个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人工瓣膜(折叠)等30个医用耗材条目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范围,试行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助力本市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扎实开展药店门诊统筹管理,建成市医保电子处方流转中心,有力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购药的可及性、便利性。着力营造市场友好的医药服务营商环境,依托“一网通办”平台,优化新技术准入流程,加快新项目审核速度,完善医疗器械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努力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尽快应用于临床,引导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围绕中心大局,推动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重要指示,在全国率先推进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实现长三角统筹区和医疗机构“两个全覆盖”,推动长三角区域内医保支付互认,实现三省一市药品目录统一,稳妥推进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统一。在示范区医保一体化试点实践中,积极探索打破行政边界,以医保电子凭证“一码通办”为抓手,逐步形成“区域就医免备案、经办服务一站式、慢病特病结算通、网上医保在线付、异地审核协同化”创新模式,充分实现示范区内医保领域“同城化”美好愿景,有力促进区域资源深度融合和要素的自由流动。

图为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集体合影。

聚焦分级诊疗,赋能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提高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合理安排基层医保总额预算,连续多年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适当比例额外调增预算。支持区域紧密型医联体发展,推动“新华—崇明”医联体城乡居民医保按人头付费试点工作,进一步满足居民就近就医需求。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及时做好签约服务费拨付等工作,截至2021年,累计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合计24.6亿元,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做实做细健康管理服务。完善社区用药保障范围,完善医保电子处方、延伸处方、长期处方等外配处方服务举措,进一步拓宽社区配药渠道,有力提升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可及性、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