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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打造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青岛样板”
——记山东省青岛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生育和护理保险处
日期:2023-12-26 访问次数: 字号:[ ]

青岛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生育和护理保险处是国内首个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为主要职能的业务处室,以保障失能失智人员护理服务需求为导向,在全国首创长护险制度。凝心聚力,全力推进青岛长护险工作成为全国标杆,构建以“居家为主、机构为辅”的长护险“青岛模式”。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青岛市巾帼文明岗等称号,获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奖。

青岛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生育和护理保险处始终保持“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进取意识,紧盯老龄化形势下失能失智老人的护理服务需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长护险制度,推进制度从职工到居民、从失能到失智、从城市到农村、从医疗护理到生活照料、从被动服务到主动预防不断革新,实现制度公平统一和城乡一体发展,推动全市长护险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探索应对老龄化新路径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长护险制度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以党建引领促进处内各项业务开展。面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挑战,立足实际、超前谋划,在全国尚未开展长护险相关工作的情况下,砥砺奋进、勇开先河,于2012年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长护险制度。多年来,在制度创新和治理创新方面持续发力,推进长护险制度建设始终走在全省全国前列,2016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长护险试点城市,为国家顶层设计贡献了有益探索路径和宝贵实践经验。制度实施11年以来,青岛市已建成以“居家为主、机构为辅”的长护险“青岛模式”,累计惠及13万名失能失智人员,累计支付资金53亿元,84%的在床人员居家接受照护服务,切实缓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问题,失能失智老人照护难题得到有效破解。

推动长护险工作谱新篇

全处有7名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青岛市长护险和生育保险工作,肩负起青岛市“一老一小”社会保障改革重担。注重团队协作,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全力推进青岛长护险工作成为全国标杆。加强团队廉政建设,筑牢思想防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先后被授予全国、省、市“敬老文明号”,青岛市“巾帼文明岗”以及市直机关“三八红旗集体”等称号。撰写多篇调研论文在《中国医疗保险》等国家级刊物刊发并受到上级部门重视,分别获“全国老龄政策调研优秀成果”一等奖、“青岛市老龄工作调查研究深化年活动”十佳调研报告、青岛市健康老龄化政策理论调查研究论文一等奖,青岛市医疗保障系统调研论文二等奖等。

图为山东省青岛市医保中心生育和护理保险处集体合影。

推进长护险工作创佳绩

长护险制度作为应对老龄化挑战的一项重大民生制度,需要在常治长效方面下大力气。为此,在推进制度改革创新的同时,为切实保障失能失智人员切身利益、规范长护险行业行为,率先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管理与服务》地方标准体系,通过建立标准引领下的精细化经办管理机制、全流程网上办理机制、信息化智能监管机制等,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监管绩效,为参保人和定点护理机构带来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体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通过政策引导盘活市场资源,整合“医养康护”资源,推动优质资源不断扩增和下沉,带动创业就业,培育全市定点护理机构近1000家,照护人员达到2.4万人,照护服务市场得到快速培育和发展。同时,建立常态化监管和信息化监管并重的多维监管机制,确保基金使用安全。青岛市长护险制度实施以来,不仅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还多次获得国家医疗保障局、省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省委改革办专刊发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多次给予正面报道,《人民日报》给出“一子落而全盘活”的点赞快评,并先后荣获“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奖”、全国医保精细化管理经办服务典型案例优秀奖、中国健康产业平台“奇璞提名奖”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