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聚焦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保障需求,聚焦高额费用负担风险化解,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形成多元化医疗救助格局,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防线。
一、加大参保扩面工作力度
一是全面核查全民参保信息。建设全民参保核查信息系统,以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信息为基础,全面采集、排查、更新信息,精准做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员等救助对象分类标识。
二是有效压实动员参保责任。精准比对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参保数据,分析参保扩面潜力人群,按照属地管理、行业部门配合原则,压实各方责任。
三是实施鼓励参保政策。推进连续参保缴费时长与待遇保障水平相挂钩机制,对参保3至5年、5年及以上两个档次,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和2个百分点。
四是深入开展参保动员宣传。开展深入学校、定点医药机构、公园、商圈、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群众家庭的宣传服务活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介,全方位宣传政策,全市1.15万特困人员、14.46万低保对象、1.51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12.93万脱贫人口参保率达100%。
二、巩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水平
一是做实医疗救助市级统筹。通过统一待遇政策、筹资方式、基金管理、服务监管、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救助基金的使用效能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市旗两级医疗救助基金及时到位(人均财政匹配标准60元),不足部分由旗县政府兜底,逐步化解医疗救助基金缺口问题。截至9月底,全市医疗救助基金收入1.38亿元,支出1.2亿元,基金运转可持续且略有结余。
二是优化调整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孤儿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个人缴费资助标准由人均50元提高至不低于当期个人缴费标准的45%。
三是科学确定救助标准。对特困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实施全额救助。对低保对象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分别按照不低于70%和60%比例救助,不设起付线,年度封顶金额13万元。
四是精准实施倾斜救助。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三重保障制度报销后,年度累计个人自付超过1.8万元的按70%比例给予倾斜救助,5万元封顶。倾斜救助后仍有较高负担的,通过与乡村振兴部门的防贫保险和民政部门的临时救助政策衔接实施综合帮扶。截至9月底,医保综合帮扶政策累计惠及困难群众就医6.76万人次,帮助减轻费用负担4.7亿元。
三、健全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闭环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预警监测流程。建立“市级部门发起、旗县中心调度、镇办研判处置、村居入户核查”的四级联动防贫风险预警监测机制,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的主动发现、动态监测机制,加强与防止返贫监测平台、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的信息共享,重点监测低收入群体高额医疗费用就医报销情况,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实现快速响应、及时发现,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主动性,形成闭环管理。
二是创新预警监测服务形式。绘制防返贫致贫预警监测服务流程图,用图解形式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建立红、橙、黄三色预警机制,提升监测预警数据推送和结果响应效率。
三是提升监测预警智能化水平。依托医保信息平台研发上线城乡居民高额医疗费用动态监测预警小程序,提取各旗(县、市)分级分类预警监测数据。2023年以来,累计监测并推送相关部门风险信息3万余人次,经相关部门核查后,及时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四、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一是强化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依托乡村基层干部和社会力量,延伸服务网络至嘎查村(社区),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将医保服务送到农村牧区百姓家门口。
二是组织开展专业分析评估。协同卫生健康部门组建医疗专家团队,分析医疗救助对象就医情况,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精准掌握低收入人口就医需求变化和实际困难,协助相关部门制定更加精准的帮扶措施。
三是试点推进特色医疗救助服务管理。探索将医疗救助服务融入县域医共体管理,选定库伦旗、奈曼旗、科左中旗作为试点旗县,发挥二级公立医院牵头作用,推动人才、技术、管理等资源向基层下沉。会同卫生健康部门试点推进高额医疗费用医疗救助对象“电话一对一健康咨询”、“上门健康服务”,满足医疗救助对象就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