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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首府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
——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4-01-13 访问次数: 字号:[ ]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建成首府医保制度体系、服务机制和人才队伍。五年来,共有三项工作被南宁市表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两次被市委表彰,两次获得国家医疗保障局肯定性批示;三项工作被自治区表彰;启用医保零星报销票据识别(OCR)与审核系统等两项工作四次被国家医疗保障局表彰;6名党员干部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对医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建成更加公平、更加高效、更加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

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政治基础。坚持“医保姓党”、政治建局,政治“三力”全面增强。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和“首课制度”,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领导班子成员撰写四篇体会文章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每年两次以上邀请党校、社科等专家进行授课,派员参加全市微党课比赛获得二等奖。组织向黄文秀、梁小霞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两名干部被表彰为全区优秀“第一书记”,两名党员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2023年春节期间,推出“我和南宁医保”系列推文,让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讲述医保故事,展现医保人风采,阅读量高达10504人次。

坚持正确指导,确保行稳致远。牢固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首府医保改革发展中的指导地位,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两次获市委表扬。支持引导城市定制型补充商业健康保险“惠邕保”,发挥构建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作用,截至2023年5月底,累计有107.67万人自愿参保,7824人获得赔付,个人累计最高赔付金额达33.15万元。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地区内已基本实现DRG付费。2023年1月——3月,南宁市二、三级医疗机构次均住院天数为7.21天,较改革前的8.27天下降12.8%,次均住院费用10478元,较改革前的11224元下降6.6%。443个集采药品及22类集采医用耗材在全市落地,预计减少医疗机构采购资金近11.78亿元。

坚持“国之大者”,坚定扛起责任。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临时设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临时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执行甲类项目报销政策。积极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41个事项全区通办,全市二级及以上102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门诊跨省直接结算,四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覆盖全市129个乡镇(街道)和1000余个村(社区),全市“十五分钟医保服务圈”初具规模。启用“零星报销OCR系统”,办理时限整体缩短70%以上,相关经验做法荣获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建设典型案例优秀奖,并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通报表扬。加强经办服务管理,南宁市医保部门作为“12345”热线承办单位,已连续25个月考评满分并多次蝉联全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责任单位红榜。

图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医疗保障局集体合影。

坚持严格监管,建好“安全医保”。持续开展以打击“三假”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聚焦血液透析、高值耗材、基因检测等重点领域,强化日常监管。率先在广西搭建“一中台+四系统”的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开展信用评价及分类监管。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在南宁市事前信用承诺监管平台实施线上签署,形成了基于信用管理的创新型医保基金监管“南宁模式”。结合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开展智能审核,自主配置具有南宁特色的监管规则100条,审核规则覆盖748个诊疗项目、369种药品。与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指征管理的通知》,规范医疗行为。及时移送涉及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件或问题线索,2022年移交案件线索三条,目前立案侦查两条,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公开选聘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协同构建基金安全防线。2019年——2022年,累计追回或拒付违规使用基金4.6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