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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出发 向“心”而行
——记湖北省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4-01-03 访问次数: 字号:[ ]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新医保·心服务”党建服务品牌为抓手,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着力解决参保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用力把群众“盼的事”变成政府“干的事”、把政府“干的事”变成群众“满意的事”,让医保民生工程成为民心工程,奋力书写更有温度的民生答卷。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医保为民、医保惠民的初心使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新医保·心服务”党建品牌建设,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坚持生命至上,疫情应对有力有效。扎实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构筑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切实落实患者待遇,坚持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预拨医保基金为患者和医院提供保障。及时跟进政策调整,落实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为全市2万家企业直接减负2.82亿元。

坚持医保惠民,制度体系日臻完善。高标准完成医保扶贫任务。按照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在全省率先实现精准扶贫对象就医“四位一体一站式”结算,工作经验被中央电视台推介。脱贫攻坚阶段资助参保152.87万人次,减轻个人参保缴费负担2.39亿元,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18.01亿元。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医保权益。近三年,医保基金支出共计176.15亿元,2022年,职工医保住院目录内报销比例为86.01%,居民医保住院目录内报销比例为67.47%。推动普惠性商业健康险实施。推动出台宜昌市民保,自2021年底启动以来,已有37.9万人参保,1785人次享受待遇,累计赔付金额1774.34万元。

坚持开拓创新,重点改革成效显著。作为国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示范城市,政策落地实施三年来,实现统筹地区、医疗机构、住院病种、医保基金“四个全覆盖”,参保人次均住院费用、自付比例、平均住院日“三下降”。推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加成,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常态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耗材集采。截至目前,全市已执行国家、省药品集采14批次、428个品种,执行国家、省耗材集采14批次20大类,减少参保患者医疗费用支出5.5亿元,节约医保资金3.02亿元。

坚持法治护航,基金运行安全高效。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聚焦“基因检测、血液透析、门诊慢病、冒名享待、高值耗材”等重点领域加大打击力度。运用人证核查系统,实现住院患者身份远程比对。推进定点零售药店规范化建设,远程监控定点药店经营行为,实现全过程、无死角实时动态监管。强化部门联动监管,落实信息共享、行刑对接制度,组建城区联合监管队伍,统筹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力量。2020年以来,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3249家次,查处违规4846家次,累计追回医保基金11006.30万元。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图为湖北省宜昌市医疗保障局集体合影。

坚持便民利民,医保服务更加便捷。持之以恒推进“放管服”改革,41项政务服务事项,28项可现场办结,36项可网上办理,年办理量近500万件,网办率高达98%。在全省率先实现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网签,实现个人、单位和企业医保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高效协同跨部门新生儿落户、灵活就业、军人退役等事项“一事联办”。在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增设医保服务专区,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方便群众“自助办”“码上办”。全面实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积极拓展医保智慧服务场景,开展全省医保信息化标准化试点。开展医保电子处方中心试点运行并通过国家、省医疗保障局现场验收,医师开具电子处方后,参保人员通过电子处方流转,可自主选择定点医药机构购药,享受相关医保报销政策。主动服务企业,支持多家本土企业新产品及各医疗机构医院制剂、诊疗项目纳入省医保目录,助力全市医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