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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水源区”民生底线 彰显医保使命担当
——记湖北省十堰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4-01-04 访问次数: 字号:[ ]

十堰地处湖北西北部、汉江中上游,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肩负“一库碧水永续北送”重大政治使命和“鄂豫陕渝毗邻区域医疗中心城市”重大建设任务。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基本医疗有保障”殷殷嘱托,锚定“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主线,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医保改革等重点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从1999年组建基本医保管理中心到2019年正式成立医疗保障局,十堰医保在制度改革变迁中积累了丰富经验,打下了扎实工作基础。

巩固医保脱贫成果。十堰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肩负“一库碧水永续北送”重大政治使命,全市共有8个贫困县、81万名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任务艰巨。近年来,十堰市医疗保障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殷殷嘱托,持续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2020年,十堰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

将贫困人口参保率纳入市县乡村四级考核体系,逐级压实参保主体责任。牵头建立财政、税务等部门帮扶措施监测比对联席会议制度,确保资助资金落实到位。全市81万名贫困人口参保率、资助率、政策享受率100%,任务完成量全省第一。在省内率先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四位一体”一站式结算,“十堰模式”在全省普及推广。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目录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89%以上。2019年以来,十堰先后在全国、全省医保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2021年获得省委省政府颁发的“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2023年,十堰被选入全国15个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联系试点城市。

发挥医保职能作用。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拥有6家国家三级医院、2家全国地市级百强医院、1所医学本科高等院校,每千人床位数、医师数、护士数均位居湖北省前三。近年来,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围绕“区域医疗中心城市建设”总目标,着力构建北京、十堰医保对口协作、鄂豫陕渝医保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格局。

作为省内唯一与北京市医保建立对口协作关系单位,推动北京、十堰双向实现“就医免备案、结算电子化、交流常态化”。组建专班赴商洛、安康、南阳、襄阳等地区交流洽谈,商议签订《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医保一体化协议》。支持建成省内首个直升机航空救援通道,形成以十堰为中心的“空中30分钟医疗圈”。将全市1050家医药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省定扩面任务完成率118%。推动“智慧医保”建设,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为126万,3744家医药机构实现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太和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实现医保移动支付,参保群众就医实现“免现金、秒结算”,有效解决诊间支付和远程支付难题。2023年上半年,外地参保人员来堰就医84.2万人次、费用结算3.92亿元,其中周边省份来堰就医3.12万人次、费用结算1.25亿元,区域医疗中心效应初显。

深入推进医保改革。近年来,十堰市医疗保障局紧密围绕“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工作主线,市级统筹、门诊共济、基金监管、经办服务等工作成效明显。

图为湖北省十堰市医疗保障局集体合影。

医保疫情防控落实有力。十堰“抗疫”工作在全国两会期间受到习近平总书记肯定,1名同志获评“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先进个人”。医保市级统筹推进有力。省内首创市级统筹基金分担机制,实行“结算在就医地、核算到县市区”,厘清市级统筹下县市两级基金管理责任。门诊共济改革稳妥实施。省内唯一建成定点药店“进销存”监管系统并投入使用,建立“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指标考核”体系,根据区域参保人数控制定点数量,确保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管理科学有序。医保经办服务质效提升。全市118个乡镇、1964个村组实现人员、机构、编制全覆盖。医保基金监管成效显著。市委市政府支持组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支队,以社会监督、智能监控、现场稽核为主体的基金监督治理体系有效形成。支付方式改革成效明显。建成省内首个DIP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在全国率先设置363个基层病种,获得省医疗保障局推荐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