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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信息化与大数据专业委员会关于征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公告
  • 索引号: 2024-04-00076 发文字号: -
  • 发布日期: 2024-11-28 发布机构: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信息化与大数据专业委员会关于征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公告
日期:2024-11-28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加强医保信息化与大数据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助推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和发展,提高医疗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医疗保障治理能力和水平,服务支撑健康中国建设,经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第三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成立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信息化与大数据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目前专委会筹备工作就绪,现对社会各界征集会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员征集范围

(一)单位会员。

1.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3.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科研机构及大专院校;

4.三医领域相关信息化、大数据科技企业;

5.与医疗保障相关的商业保险公司、银行金融机构;

6.其他相关单位。

(二)个人会员。

1.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

2.各级财政、审计、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等部门有关个人;

3.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

4.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

5.三医领域相关信息化、大数据科技企业及医药器械企业等相关负责人;

6.商业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等相关负责人;

7.医保相关领域专业研究人员。

二、会员申请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拥护专委会的章程,有加入专委会的意愿;

(三)在医保信息化与大数据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或工作成效;

(四)个人会员需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中级技术职称或相当行政职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状况良好。常务委员、委员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行政职务。

三、会员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享有专委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专委会组织的学术研讨、专题调研等活动;

3.优先接受本专委会组织的学术培训;

4.获得专委会对单位/个人会员相关工作的支持;

5.对专委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6.向专委会推荐会员;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义务。

1.遵守本专委会章程,维护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和专委会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

2.接受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和专委会领导,执行相关决议;

3.按时做好会员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按规定缴纳会费;

4.认真完成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和专委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5.积极参加专委会的有关活动。

四、申请审核流程

(一)提交申请:请于2024年12月6日前,访问本公告所附链接或扫描二维码,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资格初审:由专委会筹备单位审核资格条件;

(三)确定资格:根据专委会工作开展需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个人进行筛选,确定单位/个人会员名单;

(四)通知反馈:向单位/个人会员单位发送确认通知。

联系人:赵老师、安老师

联系电话:023-63837018、17265407089

申请链接:https://www.wjx.top/vm/eSOBate.aspx

附表:1.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信息化与大数据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2.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信息化与大数据专业委员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信息化与大数据专业委员会(筹)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