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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服务至上 打造贴心暖心的医保服务
——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医疗保险中心
日期:2024-02-02 访问次数: 字号:[ ]

喀什地区医疗保险中心是一支充满激情和创造力的医保服务团队,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医保服务。虽然来自不同的专业背景和领域,但共同的目标都是让医保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公正。喀什医保中心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保服务。

喀什地区医疗保险中心于2019年12月28日挂牌成立,为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服务于地区本级925家机关企事业单位、4.33万参保职工,现有干部职工23人,是一支能打硬仗的高素质团队。作为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服务窗口,中心致力于管理精细化,将服务关口前移,多措并举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着力为参保群众提供贴心暖心医保经办服务。

落实医疗保障助力乡村振兴。抓好各类困难群体参保、资助工作,确保困难人员应保尽保,待遇应享尽享。截至目前,全地区各类困难群体参保173.99万人,参保率100%,全部享受缴费资助政策,资助金额3.86亿元。对各类困难群体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单式”结算,对普通城乡居民开展大额医疗费用监测,将自付医疗费用较高的普通城乡居民推送县市,按程序开展倾斜救助,2023年共救助困难群体73.86万人次,救助资金3.65亿元。

做好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根据政务服务事项指南和清单,制订全地区统一的28项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书和业务受理单模板,并组织工作人员将其翻译成维吾尔文,在地县两级医保中心显著位置张贴,同时生成二维码,印制成便民卡,方便办事群众随身携带查阅,避免因资料不对、缺失等原因来回跑腿,推动实现群众办理业务“最多跑一趟”。

推动医保经办服务向基层延伸。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点,统一规范建设地、县(市)、乡镇(街办、乡镇卫生院)、村(社区、村卫生室)一体化四级医保经办体系。对医保服务事项全面梳理,制定了乡镇、村基层办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统一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服务标准。参保群众可在乡镇、村基层网厅办理10项经办业务和20项个人查询业务、4项公共信息查询业务。

医保服务实现“通办”。依托医保信息平台、手机App等,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等6项业务地区内通办。拓展“跨省通办”,实现了医保电子凭证申领、5种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等9项业务“跨省通办”。

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做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统一规范,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2023年以来,全地区共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13265人次。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全部纳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512家,开通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14家,在院端直接结算率显著提高。

建立医保政务信息提醒机制。与移动公司签订“一呼百应”系统服务协议,按月从系统中调取恶性肿瘤、组织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患者,对未办理慢性病的人员,宣传引导患者及时申请办理慢性病。从系统中调取连续2个月以上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督促其按时缴费,避免因不及时缴费导致断保无法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及时向办事群众推送业务办理情况,减少了群众专门到经办机构查询办结进度或电话咨询的情况,2023年以来共发送提醒短信4500余条。

推进医保政策、经办兵地融合。73家地方定点医药机构纳入第三师医保定点,37家兵团医药机构纳入地方医保定点,实现了兵地医保互联互通互认。

图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医疗保险中心集体合影。

完善优化经办大厅功能设置。积极打造“综合柜员功能区”,增设老年人服务窗口、银行现金收付窗口、税务收费窗口,设置老年人及特殊群体“爱心专座区”,免费提供放大镜、老花镜、饮水机和打印复印服务。此外,经办大厅特别设置了母婴室,方便哺乳期女性带婴幼儿办理医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