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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公示国家和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拟中选结果的通知
日期:2024-04-25 文章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访问次数: 字号:[ ]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文件》(编号:SD-YPDL2024-1)要求,现对国家和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拟中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24日-4月26日。

请在公示期内登录“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ypjc.ybj.shandong.gov.cn/login)”-“药品接续采购”-“我的工作台”-“专项公示”-“国家和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公示”查看,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在相应品种后点击“发起申投诉”。申诉陈述理由要充分,投诉要有事实依据,不得恶意投诉。被投诉企业在“药品接续采购”-“申投诉管理”查看被投诉内容,须在接到投诉3个工作日内回复,否则,视同认可投诉;投诉企业须在被投诉企业回复3个工作日内对回复内容做出是否接受的判断,否则,视同接受回复。     

上一轮国家组织集采中选(含非供应山东)产品,若本次接续采购未中选,在报价不高于本企业全国省级集采或接续采购最低中选价的基础上,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点击“发起申投诉”申请备供中选产品资格。

附件:国家和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申报产品拟中选结果公示表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4月23日

原文链接:关于公示国家和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拟中选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