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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 索引号: 2024-04-00019 发文字号: -
  • 发布日期: 2024-04-29 发布机构:
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日期:2024-04-29 访问次数: 字号:[ ]

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是国家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保障大数据应用、管理、服务和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实施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注:表中专业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以上专业代码参考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报考者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当年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四)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留学人员需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考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父母、配偶等直系亲属在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中任职、兼职的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请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600网站进行报名申请,填写报名表,在系统中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尚未颁发学历证、学位证的提供学生证)、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18:00至2024年5月12日18:00。

(二)资格审查

大数据中心将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5:1的,经大数据中心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将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告。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分两部分,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数据分析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岗位所需专业能力和电脑上机实操能力。成绩均为百分制,各占50%。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具备面试资格。

笔试公告将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未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五)体检和考察

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布。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未经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察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

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体检、考察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转正。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我单位将通过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告和公示。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对资格审查情况、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进行告知,不另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以上渠道的公开信息。

联系电话:010-89061377

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