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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河北省发布《关于开展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和静脉留置针类医用耗材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的通知》
7月1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和静脉留置针类医用耗材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续约品种和医疗机构范围。涉及的产品为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和静脉留置针类,分类与上一个采购周期相同。医疗机构范围为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协议管理要求参照执行。
《通知》明确采购周期与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为两年,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协议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参照医疗机构的实际使用量,下一年度约定采购量不少于上一个采购周期采购量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