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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东省发布《关于做好胰岛素专项接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8-02 文章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访问次数: 字号:[ ]

7月4日,广东省医保局发布《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胰岛素专项接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实施范围。品种范围是指胰岛素专项接续的品种。机构范围包括已填报胰岛素专项接续需求量的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驻粤军队医疗机构),以及自愿参加填报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协议采购量涉及医疗机构1500余家,合计超过900万支/瓶。

《通知》明确采购周期。此次胰岛素专项接续采购周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首年采购期从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原则上各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不少于首年协议采购量。

原文链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胰岛素专项接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