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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基本存款账户、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竞争比选公告
  • 索引号: 2024-04-00042 发文字号: -
  • 发布日期: 2024-08-03 发布机构:
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基本存款账户、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竞争比选公告
日期:2024-08-03 访问次数: 字号:[ ]

项目概况

根据《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银行(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基本存款账户、零余额账户开立项目竞争比选事项,并采取综合评分方式组织实施,选择得分最高的银行分别作为大数据中心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零余额账户开户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银行账户开立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公开)

采购需求:本项目内容为单位银行账户开立,涉及基本账户、零余额账户,具体项目需求详见竞争比选文件第五章项目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并在实施资金存放的中央预算单位所在同城设有分支机构(含总行经营吸收存款业务的直营部门);

(2)参选银行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或原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4年8月5日9:00-8月7日17:0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甲2号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文件应携带下列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4年8月8日9:00-10:0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甲2号

五、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国家医保局大数据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甲2号

联系方式:010-89061245

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