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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湖北省落实胰岛素专项接续和十六省联盟集采中选结果
8月12日,湖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和江西十六省(区)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药品范围为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十六省联盟集采中选和备供企业供应清单。机构范围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以及参加胰岛素专项接续和十六省联盟集采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全省自8月30日起执行中选结果,胰岛素专项接续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十六省联盟集采中选药品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