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明光市低收入人口2.99万人,该群体呈现“三高一升”特征:发病率、住院率显著高于普通人群,重特大疾病占比高,且转外就医人数持续攀升,医保基金支出压力加大。为此,明光市医保局在确保医保基金持续运行,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的基础上,联合多部门制定《明光市低收入人口大病扶持试点方案》,推进分级诊疗,进一步强化低收入人口的健康管理和就医保障。
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保障
针对低收入人口“发病率高、住院率高、重特大疾病占比高”等特点,明光市医保局联合卫健委、财政局等多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深入调研论证,制定《明光市低收入人口就医扶持试点方案》,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重病(长期生病)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等群体纳入医保协同帮扶管理试点范围。医保部门每年从考核基金中划拨部分经费专项支持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开展针对低收入人口进行三四类手术治疗或复杂疑难疾病治疗。
二、优化分级诊疗,规范转诊流程
一是落实分级诊疗。低收入人口普通疾病、门诊“两病”首选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确需转诊的,由就医地基层医疗机构安排转诊到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超出县级医院诊治范围和能力的,由县级医院按规定转至滁州市级医疗机构。
二是规范转诊程序。实行首诊负责制,由收治医生根据参保患者病情办理转诊手续。落实“滁州市转诊白名单”制度,实现患者有序逐级转诊。需外请专家服务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流程,实现大病患者在本地即可享受高水平的专家服务。
三、强化待遇保障,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医保、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之间协同联动,建立低收入人口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按政策实施分类资助参保,实现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动态调整的低收入人口,及时在医保信息系统标注身份属性,确保及时精准享受待遇。
二是统一基本医保待遇。严格执行省、滁州市有关基本医保待遇政策,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部分罕见病患者在省内发生的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的门诊或住院合规罕见病药品费用,大病保险基金实行单行支付。
三是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提高医保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办理”“一单制结算”。持续优化“互联网+”医保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畅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四是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加强部门协同,建立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变“被动救助”到“精准识别”。安排专人做好预警排查工作,每月定期向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推送疑似因病致家庭负担过重的预警信息。2025年以来,已推送个人支付大于1万元的259人,个人支付大于3万元的112人。
四、健全激励机制,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进一步支持医保基金向县域内医疗机构倾斜。一是完善县域医共体医保预算调节基金使用评价标准,重点考核低收入人口县域内就诊率、基层就诊率等体现分级诊疗的指标和成效。二是拨出专项经费,按月按例对市内医疗机构申报的低收入人口三四类手术或复杂疑难疾病住院兑现激励。以此激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更多的医疗服务,提高县域内疑难重症诊治能力,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县级公立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加快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建设,积极提升县级医疗机构诊疗水平,主动与上级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合作,满足低收入人口医疗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