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推进各地医保部门更好对接落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以下简称“立项指南”),统一规范价格项目立项和定价基本思路,现就各方关切的普遍问题,提出立项指南解读辅导口径,供各地医保部门学习参考。立项指南解读辅导是立项指南层面的解释解读口径,不直接作为医保基金稽核依据。各地医保部门可参考解读辅导,围绕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立项、定价、映射关系等作出解释解读,医疗机构收费以本地区医保部门出台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为准。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解读辅导
(第9期)
1.医疗机构开展心理治疗(家庭)、康复治疗(家庭)的,如何收费?
心理治疗(家庭)、康复治疗(家庭)的计价单位为“小时”和“半小时”,医疗机构可按每个家庭实际治疗时间计价收费。
2.医疗机构同时为多名患者开展心理治疗(团体)的,应如何收费?
多名患者同时接受团体心理治疗时,医疗机构可按治疗人数分别计价收费。
3.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个体、团体等多种形式心理治疗的,能否分别计费?
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心理治疗(个体)和心理治疗(团体)等不同形式心理治疗的,可依规据实收费。
4.精神康复治疗中所称的“专业人员”,医保部门是否有具体资质要求?
精神康复治疗从业人员相关资质要求,以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5.医疗机构开展心理治疗、康复治疗的,能否按医务人员职称加收?
患者就诊时,医疗机构已按医务人员职称收取相应门诊诊查费,收取治疗费用时不应再按医务人员职称加收。
6.医疗机构通过线上实时视频交互手段提供心理咨询的,能否收取心理咨询费?
立项指南使用说明已明确,心理治疗指线下或运用线上实时视频交互手段实现的治疗,录音录像等不得按此收费。
7.医疗机构收取精神科监护时,能否同时收取精神康复治疗等其他费用?
医疗机构在符合行业规范的情况下,向精神科监护期间的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可依规据实收费。
8.医疗机构为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的监护事项,如何收费?
护理类立项指南已设立精神病人护理,医疗机构提供相应医疗服务的,可依规据实收费。
9.医疗机构能否保留精神病首诊或门诊诊查费中的精神科加收?
门诊诊查费不区分学科,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精神病诊查的,可按相应职称级别收取门诊诊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