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保新闻 > 医保动态
视力保护色:
国新办举行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日期:2020-09-30 访问次数: 字号:[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9月30日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局长迪晶,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主任翟燕立,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黄华波介绍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意见》已于近日印发,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局长迪晶先生,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先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主任翟燕立先生,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黄华波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首先,请迪晶先生作介绍。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局长迪晶

迪晶:

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同大家见面,按照会议的安排,由我先向大家介绍《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的总体情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更好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李克强总理就企业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问题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重点办理事项,打通地区之间的梗阻,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今年7月份以来,我们从供需两方面入手推进工作,一方面请有关部门提供能够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清单,另一方面请各省(区、市)从本地实际出发,提出“跨省通办”事项的需求清单,同时还通过中国政府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广泛征集了社会意见。据初步统计,征集意见网络浏览量达到了7600万余次,网络投票、留言6.3万余条,在这个基础上,经过汇总、梳理,合并同类项以后,共梳理出140项高频的“跨省通办”事项。我们会同国办电子政务办、信息公开办以及有关部门、地方同志专题研究,吸纳了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跨省通办”的改革试点经验,起草形成了这份文件。9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意见》。经李克强总理签批,近日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

当前,我国有2亿多流动人口,人员异地工作生活、企业跨区域经营活动日益频繁,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各类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小切口、大成效”的改革措施。为此,我们在文件起草中注意把握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跨省通办”高频事项。围绕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和便利企业跨省生产经营需求,使政务服务的供给和企业群众的需求有效对接。同时,鼓励区域间“跨省通办”的先行探索,鼓励省内通办的拓展深化,支持各省加强市县服务平台建设。

二是聚焦解决“跨省通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政务服务发展不平衡、跨省协同效率不高、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着力从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一体化平台支撑、强化数据共享应用、加强业务标准化建设、提升跨部门跨地区协同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予以保障。

三是聚焦“跨省通办”服务落地见效。注重汲取地方的探索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实施清单化管理,细化责任部门,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列出了这些高频事项,其中今年实现的是58项,明年底实现的是74项,后续还将加快实现婚姻登记等8项事项的异地办理。

在这个过程中,各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刀刃向内,自加压力,从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出发,想了很多办法,出了很多实招,很多的事项含金量也比较高,可以惠及每个家庭和广大市场主体。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统筹协调的力度,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根据《意见》和《清单》抓紧制定推进落实的工作方案,加强衔接配合,确保改革尽快落地见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谢谢。

主持人:

下面请李京生先生作介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

李京生: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我简要介绍公安部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有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公安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企业和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开展相关工作。针对办理交管、户政、出入境等高频政务服务的需求,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公安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目前,公安部已出台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驾驶证“全国通考”、机动车“全国通检”,内地居民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等改革措施,并实现了35项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事项。其中,内地居民出入境证件申报、机动车检验、机动车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车辆异地转籍登记等8项实现了线下“跨省通办”。机动车选号、补领换领驾驶证等2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申请网上受理、信息后台审核、牌证邮寄送达的“全程网办”,群众在全国任一地市均可申请。

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共设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2.6万个,居民可在任一就近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换领、补领,各地公安机关累计为群众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超过4000万张。已经有5000多万名群众享受到跨省异地考试、车检、补换证等便利,企业和群众通过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国家移民管理局APP等多种便捷渠道,累计在线办理“跨省通办”业务13.1亿次。

下一步,公安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整合优化“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流程和规则,升级完善业务办理系统,拓展线上和线下多样化的便捷办事渠道,推进实现公安政务服务简捷快办、网上通办、就近可办。2021年底前,公安部将出台相关改革措施,继续实现7项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其中2项为证明开具类,群众可在异地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户籍类证明,不用再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5项为户口迁移类,群众在办理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时,只需要申请人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不需要再到迁出地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以后,公安部将在试点探索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异地新生儿入户、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等2项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谢谢。

主持人:

下面请翟燕立先生作介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主任翟燕立

翟燕立: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本次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中人社部的主要任务。这次国务院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中,由人社部直接负责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共有33项,可以说是这次的大户。其中,需要在今年底前完成的有16项,明年底前完成的有14项,2022年底前完成的3项。除了这33项以外,人社部还需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另外15项工作。这些部门包括公安、住建、医保、药监、残联等。做好这些“跨省通办”工作,将对有效促进人员流动、提升民生服务水平,解决群众异地办事的痛点问题发挥积极作用。

近年来,按照党的十九大要求,人社部加速推进各项异地就业和社保服务。2019年9月,我们在互联网上开通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群众可以查询本人在各参保地的社保年度权益信息,也就是俗称的社保年度对帐单;流动就业以后,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跨省转移;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可以通过刷脸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电子社保卡已经在全国范围实现申领。

一年以来,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共提供服务5.5亿人次。今年疫情发生后,人社部进一步推出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等全国统一服务,失业人员无论人在哪里,都能及时获得就业服务和领取失业金。此外,我们还提供了就业创业证、技工院校毕业证等证书的查询核验服务,方便异地就业时的亮证核验。上述这些服务也大都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人社部政务服务平台或是手机里的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获取,实现“指尖办”和“零跑腿”。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本次“跨省通办”要求,继续开通失业保险关系网上转移、社保卡网上申领和补换等服务。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大数据比对,扩大社保待遇资格的“无形认证”,减少群众操作。通过规范参保证明,为个人或企业提供统一的查询、打印等服务。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地区协作机制,逐步为参保的工伤职工提供异地待遇资格认证、异地居住申请、异地就医结算等服务。开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的“多地联办”。将目前的年度社保权益查询进一步升级为月度的社保参保缴费记录查询。通过这些举措,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办事需求,方便群众异地就业和居住。谢谢大家。

主持人:

下面请黄华波先生作介绍。

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黄华波

黄华波: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国家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中医疗保障方面的工作作简要介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近年来陆续出台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作为政务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需求快速增长,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最迫切的需求之一。

一直以来,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医保服务事项的跨省办理工作。围绕解决参保群众跨省异地就医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2016年启动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已经在全国所有统筹地区普遍开展,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不断增加,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功能不断完善,结算人次和结算资金稳步上升,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获得感不断提升。截至2020年9月28日,国家平台备案人数711万人,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35739家,其中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32742家。自2017年1月启动以来,累计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619万人次,医疗总费用1497.0亿元,医保基金支付883.6亿元,支付比例59.0%。

为进一步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保障范围,在做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国家医保局积极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目前已经在京津冀、长三角、西南5省三个片区开展试点,取得初步成效。9月28日,我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稳步扩大试点地区、扩大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和门诊结算范围。同时,为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异地就医备案,我们研发上线了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开展国家平台统一备案服务。目前已有19个省份的120个统筹地区上线小程序,参保群众异地就医备案越来越便捷。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简化管理,优化服务,近期我局印发《关于开展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试点工作,取代现行备案管理,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按照国务院政务服务工作安排,国家医保局负责的政务服务事项有8项,分别是2020年底前实现1项,即“医保电子凭证申领”;2021年底前实现6项,分别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备案”、“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2022年底前实现1项,即“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按照国务院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分工和时间表,进一步完善医保管理政策,加快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扎实推进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医疗保障事项“跨省通办”服务。谢谢。

主持人:

谢谢各位发布人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请各位在提问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南方都市报记者提问

南方都市报记者:

我们知道,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8月20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的座谈会上提出,要探索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请问社会保障卡在支持面向群众的“跨省通办”服务中能发挥怎样的作用?

翟燕立:

社会保障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目前,社会保障卡的持卡人数已经达到13.25亿人,覆盖了我们国家将近95%的人口,群众通过手机申领的电子社保卡已经达到2.55亿张。“社会保障一卡通”是群众多年的期盼,也是我国民生服务的重要发展方向。这一次习总书记的讲话,对社保卡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次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中,直接涉及社保卡发行服务的一共有5项,这5项解决了异地居住群众“手中有卡”的问题。同时还有很多的“跨省通办”服务是由社保卡提供载体支撑,比如前面介绍到的社保查询、社保转移、待遇认证、证书查询等人社服务,群众都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获取。各类就业补贴、养老金、失业金等也都发到了社保卡的银行帐户,四川等20个省份的财政部门牵头,进一步实现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发放,医保、人社部门紧密合作,社保卡全面支持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结算,不少地区进一步开通了异地持卡门诊结算、购药结算等。电子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共同应用于医保领域,221个地市实现了电子社保卡的扫码就医购药,最大程度方便了群众。

在电子社保卡中,我们还专门设计了“亲情服务”和“工作人员服务”功能,让亲属和工作人员帮助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获取电子社保卡的应用体验。另外,在智慧城市发展中,部分地区已经实现了用社保卡乘车出行、进博物馆、借阅图书、购票进公园等。我们将与交通、文旅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推动以社保卡为载体,实现“异地通行”,并支持区域协作,逐步实现“同城待遇”,最终形成功能更全面的跨部门、跨地区、线上线下“一卡通”服务,让群众更加便捷地享受政府公共服务。谢谢。

上游新闻记者提问

上游新闻记者:

我们知道,从2016年起,全国开始实施异地跨省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目前这项工作已经普遍开展。我想请问一下黄司长,因为目前的跨省异地就医报销的只有住院和急诊费,请问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是否有时间表,以及如何结算?谢谢。

黄华波: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明确要求,开展门诊费用跨省就医直接结算试点,今年国办的指导意见又明确了2021年实现门诊跨省直接结算的时间表。国家医保局在做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门诊费用跨省就医结算工作。目前,已经在京津冀、长三角、西南5省(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截至2020年9月28日,已累计结算202.56万人次,医疗总费用4.96亿元,医保基金支付2.87亿元,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全面总结京津冀、长三角、西南5省等先行试点地区工作经验,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试点探索步伐,依托国家医保局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范围,加快形成全国统一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和实现路径。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确保2021年底基本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住院门诊一体化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谢谢。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提问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

我注意到,刚才开场介绍里提到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这是群众关注度非常高的一件事,同时也是国办公开征求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时一项重点政务服务事项,请问在本次跨省通办中有哪些针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具体举措?谢谢。

翟燕立:

养老保险的问题涉及到每一位群众的切身利益。流动就业以后,可能形成在多个地区、多个制度下的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及时办理转移接续,从而形成有效的累加,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障参保者的权益。为了方便群众,人社部从转移需求量最大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起步,优化了经办流程,于去年底开通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的网上申请服务。群众不再需要去原参保地经办大厅打印参保缴费凭证,也不用再到新参保地的经办大厅提交转入申请表。同时,还取消了地区间所有表单的邮寄,办理时限也由原来的45个工作日大幅减少到15个工作日。

目前,全国所有的地市都已经开通了这项服务。群众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等互联网渠道来办理,各地经办机构之间通过后台完成信息的流转和转移资金的划拨。对于不需要补缴欠费的正常转移,群众“零跑腿”就可以完成办理。今年来已经通过平台实现了将近70万人次的转移申请,真正实现了疫情期间的“不见面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跨省通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退役军人等其他类型养老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流程,压缩相应的办理周期,减少证明材料,实现“多地联办”。同时,也将逐步开通这些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网上申请服务,敬请期待。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文件中提出的140项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我想请问,具体到企业和群众办事时应该如何实现?

迪晶:

具体到群众和企业办事的时候怎么实现,《意见》目前提出了三种服务模式:第一种是“全程网办”。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之外,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将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环节、全流程的网上服务。其中特别强调,对于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和批文,能够通过数据共享实现查询和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原件,力争使群众和企业办事“一次都不用跑”。这次提出的140项高频事项中,大部分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实现。

第二种服务模式是“异地代收代办”,主要是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在不改变各省区市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通过“收受分离”的模式,申请人可以在异地政务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然后进行形式审查和身份核验后,通过寄递等方式把材料寄到业务属地完成办理,相关结果也可以通过寄递或者网络送达反馈给申请人,这就实现了异地事项的就近办理。比如这次清单中提出的残疾人证新办等事情,以前需要办事人回到户籍所在地办事,很不方便,实现“跨省通办”以后,通过两地残联部门的内部协同,申请人可以在常住地完成相关的办理手续。

第三种模式是“多地联办”,对于原来需要当事人到两个不同的地方去现场办理的事项,改变原有的业务规则,前面的“异地代收代办”不改变业务规则,这个要改变规则,整合多地办理的流程,由一地受理申请,各地的政府部门内部协同,使申请人只需要到一地办理即可完成。比如,清单提出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异地交易登记事项,原来需要当事人到车辆原登记地办理车辆卖出手续,开具二手车交易的发票,再到转入地办理车辆的转移登记,实现“跨省通办”以后,办事人可以直接在车辆的转入地完成二手车交易的发票、转移登记等手续,大大减少了办理环节。

另外,对于上网不方便的群众,还有一些老年人等群体,如何办理具体的事项,文件明确提出,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线上和线下办理的多样化办事渠道,保障不同群体的多样化需求,包括他们线下的办事需求。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提问

光明日报记者: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方便群众办理户口迁移业务方面出台了不少便民举措,请问下一步在推进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方面有什么计划?

李京生:

近年来,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减少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2019年7月,公安部推出了六十项便民利企措施,包括取消群众办理户籍业务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推行市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等,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不少地方还逐步实施了省级行政区域内跨地市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为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办事负担,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我们考虑在总结各地已有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逐步推行5项户口迁移业务“跨省通办”,拟在2021年上半年组织广泛调研、完善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选择部分省份开展试点,及时评估试点效果,总结形成可推广的工作制度,2021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实现5项户口迁移业务“跨省通办”,更好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借此机会,我再把新生儿入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情况简要说一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服务“跨省通办”的总体部署,我们准备于2021年在京津冀、长三角这两个地区先行开展试点探索,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推开。

红星新闻记者提问

红星新闻记者:

目前,社保参保缴费查询还不能实现跨省查询,各地的查询方式方法也不一样,未来要实现“跨省通办”,还需要做哪些具体工作?谢谢。

翟燕立:

目前,参保缴费查询已经实现了跨省查询。让参保人明白地了解自己的参保缴费和待遇情况,是有效保障参保人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过去个人只能通过参保地的经办大厅和网站查询到在本地的参保情况,对流动就业人员以及退休以后异地居住的老年人来说很不方便。前面我介绍了,人社部已经于2019年9月起,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等渠道,开通了按年度的个人社保权益信息查询服务,也就是俗称的社保年度对帐单,这里面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根据这次“跨省通办”的要求,人社部还将进一步在两个方面进行优化:一是参保证明的查询打印,我们将结合企业、个人在办理投标、购房、落户时经常要出具的参保证明的需求,规范各地的参保证明样式,为企业、个人提供统一的参保证明查询、打印服务,这项服务计划明年开通。二是社保参保缴费记录查询。人社部门将结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实施,支持参保人按月查询本人在各地、各时间段的参保缴费信息,进一步提高服务的时效性,这项服务将于2022年开通。相信这些举措,将进一步促进人员流动就业,保障参保人的社保权益。谢谢。

新京报记者提问

新京报记者:

问题提给医保局。我们关注到医保电子凭证作为全国医保线上业务的唯一身份凭证,去年底陆续在部分城市开通使用,请问医保电子凭证有哪些优点,普通公众应该如何申领,目前的应用情况如何?谢谢。

黄华波:

医保电子凭证是国家医保局基于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为与医保相关的参保人员、经办人员、医护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等颁发的统一信息标识。医保电子凭证不依托实体卡,可以与身份证、二维码、人脸等生物特征相关联,支持所有医保相关业务,全国通用,跨渠道通用。

与传统的方式相比,医保电子凭证有4个突出优点。一是方便快捷。医保电子凭证不依托实体卡,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公共服务平台APP,或者国家医保局认证授权的第三方渠道激活使用,十分方便。二是应用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广泛应用于医保查询、参保登记、报销支付等医保各种业务场景,一张电子凭证,可以办理所有的医保业务。三是全国通用。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标准全国统一,跨区域互认,参保人可以凭证在全国办理有关医保业务,可以说“一码在手,医保无忧”。四是安全可靠。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和实人认证,采用国产加密算法,数据加密传输,配合动态二维码和刷脸等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确保了个人信息和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目前,全国参保人员均可通过国家及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国家医保及地方医保服务平台、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50多个渠道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已经累计激活用户近2亿人,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今年年底前全国各省均可开通使用。同时,从便利群众的角度出发,我们将继续支持参保人使用社保卡、身份证等实体卡用于参保登记、就医购药等医保业务。谢谢。

主持人:

“跨省通办”体现的是人民至上的初心,也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明天就是十一国庆,又恰逢传统的中秋佳节,祝所有的记者,也祝所有的发布人以及现场的工作人员,节日快乐、阖家团圆。今天的吹风会就到这里,谢谢各位。下次再见。